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划拨土地可依法转让)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转让的条件包括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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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转让的条件包括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一般而言,属国家投资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用于非经营或非营利性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项建设用地,即属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建筑、场地和设施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它包括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市内公共交通等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文体、卫生、教育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包括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和中央、地方共同引进外资及其他投资者投资。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可以转让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蓝箭律师网进行咨询。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拓展阅读
划拨土地可依法转让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岀租、抵押
最近,某公司的一块地皮,经县人民府批淮,进行招、拍、挂,进行拍卖。拍卖款归谁?一种说“土地是国家的,某公司是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款应归县财政。”某公司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某公司认为,他们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具备“转让主体资格”无疑。
用证”、有“房屋产权使用证”、且用转让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他们具使土地“转让”的主体资格,拍卖款除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收益权应归其公司。
网友们,你们有啥看法?交流交流。
凤县蔬菜公司刘春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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