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死怎么量刑(防卫过当导致他人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防卫过当致死怎么量刑1、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一般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在量刑的标准上从轻、减轻处罚。量刑的标准如下:(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一、防卫过当致死怎么量刑
1、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一般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在量刑的标准上从轻、减轻处罚。量刑的标准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防卫过当认定标准是怎样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来说: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2、无限防卫权:
(1)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
依据《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一般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在量刑的标准上从轻、减轻处罚。过失致人死亡,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防卫过当致死怎么量刑拓展阅读
防卫过当导致他人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
网友咨询:
1月15日4时许,黄荣斌做保安的同事张某与龙某孟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休闲中心值班时发生纠纷,龙某孟遂纠集被害人袁某州、宋某超等人到××休闲中心企图殴打张某。同为××休闲中心保安的黄荣斌闻讯前往××休闲中心门口维持秩序,在阻止袁某州、宋某超等人进入××休闲中心时,被袁某州、宋某超等人殴打。在打斗中,黄荣斌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袁某州、宋某超,致宋某超死亡、袁某州受伤经法医鉴定,宋某超符合被锐器刺击胸部左侧造成心脏破裂,导致急性心包填塞、大失血死亡;袁某州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黄荣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段俊蓉律师解答:
黄荣斌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黄荣斌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黄荣斌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荣斌系防卫过当,被害人一方有过错,并结合本案的起因、黄荣斌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等,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黄荣斌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段俊蓉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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