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员工能认定工伤吗(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不能认定工伤)
导读:60岁以上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若劳动者虽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
60岁以上员工能认定工伤吗
导读:60岁以上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若劳动者虽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负责工伤保险责任。一、60岁以上员工能认定工伤吗
60岁以上员工在何种情况下能被认定为工伤
超过六十周岁之人士通常无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依照一般法律程序来看,劳动者年满或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然而并未办理相应退休手续亦或是没有依法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此情况下若继续于原有用人单位供职期间遭遇了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该用人单位将被依法要求负起工伤保险的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如何补偿地
“失地农民”一词源于农民失去其土地后的称谓,这是由于城市化过程中所导致的结果。
此群体的人数会随着城市化进程而逐步增长,也是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批准后,省级及以上政府可进行公示和执行。
若想申请征地,县级以上政府需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稳评,且需在乡、镇、村及村民小组等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听取相关利害人的意见。
对于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被征地单位,每亩耕地的补偿款是被征用地前3年的年均产值的3倍;
而对于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被征地单位,每亩耕地的补偿款为年产值的4倍起步,若人均耕地降低0.1亩,则补偿款可增至年产值的1倍,但最高不超过年产值的10倍。
如果仍无法保证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经过省级政府批准后,补偿款还其实可以适当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60岁以上轻伤二级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蓄意攻击他人躯体,导致受害者创伤严重性达到轻伤二级这一标准的行为,便已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确定其刑事责任时,我们将会全面地审视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通常情况下,轻伤二级所对应的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那么他们将有可能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影响。在此,我们必须强调,年龄并非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唯一决定性因素,而仅仅是我们在进行综合考量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您希望获取更为详尽的法律我们的建议,敬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
60岁以上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若劳动者虽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负责工伤保险责任。
辞退60岁以上员工补偿吗
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龄和工资结合计算。作为签了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赔偿。一、辞退60岁以上员工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的情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其实可以解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如:用人单位在搬迁到深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6、用人单位经营者欠薪逃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从用工之日起算。
二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的情形:
除上述几种情形外,在其他情况下,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即起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六十岁以上的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所以在《劳动法》当中的经济补偿规定就不适用这种情况,所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只用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就其实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