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产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土地性质是集体的可以过户吗?)
导读:集体土地房产证过户需满足特定条件,即购买方必须是该村庄的合法居民。若不符合条件,单位将无法进行土地证更改手续。集体土地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保...
集体土地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导读:集体土地房产证过户需满足特定条件,即购买方必须是该村庄的合法居民。若不符合条件,单位将无法进行土地证更改手续。集体土地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为行使权益的法律依据。只有两证俱全,方可视为完整取得相关权益。一、集体土地房产证其实可以过户吗?
集体土地房产证的过户事项
在我国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房屋的转让必须遵循特定条件,即购买方必须为本村村民,如非本村村民则无法实现土地证的变更手续。若土地证缺乏相应的变更操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将无法协助客户进行房产证的相关变更手续。需要了解的是,土地证乃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之合法凭据。土地证书代表着土地权利人依法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一处住宅建筑需同时持有体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二者齐备方能视为获得完整的权益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认定
关于拆迁宅基地房屋的比例问题,通常是依据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或是房产证登记的面积来确定,如果这两者都无法提供准确信息的话,我们还可能依据产权调查的结果来斟酌。
在实施征用土地公告环节时,如若被拆迁人已经获取了相关建房的审批文件并且新建房屋已然建设完毕,那么对于新建的房屋应该给予相应补偿,然而,对于本其实我们应当被拆除而尚未拆除的旧房屋,在此范围内则不予补偿。
关于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项的分配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的重要原则。
村民自治行为必须反映出绝大部分村民的集体意志,而非仅仅取决于个别人或少数派的意愿。
这一意志自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当这些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民决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必然视为无效。
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稳步前行,既需要充分践行民主精神,又需严格遵守法律严肃性。
其次,是平等原则。
对于征地补偿款项的分配过程,我们要尽可能保证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得到同等的待遇,实现利益关系的妥善调整和安排。
往往有些时候,极少数的成员或村民可能在征地补偿款项分配过程中得不偿失,这种现象主要是受到经济利益驱动所导致的。
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总额以及征地款项的分配总体数量是固定的,为了最大化多数村民的利益分配,只能采取削减应得款项人数的方式来达成,为此,保证征地补偿款项的公正、公平分配是实现每位成员或村民拥有土地收益权的首要条件。
再次,是权利、义务相协调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受利益分配的同时,也同样需要关注他们对集体所尽义务的程度,确保权利和义务的严重程度相对应,使得征地款项能够公平合理地得以分配。
请勿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权益,亦不要以女性是否结婚、离婚、丧偶等因素作为借口,剥夺或侵犯她们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其实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其实我们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集体土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对于涉及到集体土地上房屋交易的争议处理,其涉及内容的普遍性和复杂性亟待引起我们的关注。在进行处理之前,必须首先明晰交易行为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而言,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转让交易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此类交易,根据法律规定,往往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买卖双方均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审查交易行为是否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例如是否获得了集体组织的正式批准等等。在处理这类争议时,我们其实我们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充分的证据材料,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如果最终判定合同无效,则需要根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过失程度,来确定各自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这其中可能包括退还购房款项、赔偿相应损失等方面的事宜。为了妥善处理此类争议,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当事人能够尽可能地搜集齐全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言等各类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当事人也其实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多种方式来解决争议问题。
集体土地房产证过户需满足特定条件,即购买方必须是该村庄的合法居民。若不符合条件,单位将无法进行土地证更改手续。集体土地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为行使权益的法律依据。只有两证俱全,方可视为完整取得相关权益。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其实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