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交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读:申办本项业务需满足:1.持有本市城镇永居户口;2.连续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累计缴纳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支付购房款总额的30%;4.具备稳定...
什么条件下可以交公积金
导读:申办本项业务需满足:1.持有本市城镇永居户口;2.连续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累计缴纳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支付购房款总额的30%;4.具备稳定就业和经济来源,承担债务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一、什么条件下其实可以交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的一般要求和条件
1.本地常驻户籍要求。凡具备本市正式落户资格者,皆可申请。
2.相关缴存要求。在提出申请前提交半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证明,且个人累计缴纳公积金的时长不得少于2年。
3.购房资金要求。购买房屋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由申请人自筹,自有资金的比例须达到所购住房总价值的30%或以上。
4.偿还能力要求。申请人需具备足够的稳定性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以便能有能力偿还所申请的贷款及利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实我们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什么条件下能起诉离婚
关于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问题,其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方式:一种为法律规定的重婚,即在已经存在合法配偶的基础之上,再与他人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另一种则是从实质层面看是否构成重婚,即虽无正式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实际夫妻关系公开同居相处。对于此类情况,如对方无法接受并且坚决反对,那么其实可以将婚姻关系判定为彻底破裂;对于一方坚持要求离婚,且经调解无效时,其实我们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准许离婚。二、关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的问题,这些违法行径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它们破坏了原本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侵犯了家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益。当受到上述行为的虐待和被遗弃方起诉离婚,经过调解依旧无效的话,便能认定为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经破裂,并进行相应的判决,准许离婚。三、关于患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数次劝导仍未能改正的情况,一旦这一方反复出现赌博、酗酒以及吸食毒品等恶习,往往会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成为诱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吸毒行为,会使人的神经产生失去知觉作用,使其失去对自身行为和意志的掌控能力,从而可能引发各种犯罪问题,由此严重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四、关于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的问题,使用本条款需要满足以下四项条件:首先,确实存在分居超过两年的事实;其次,分居的理由必须基于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因素;此外,必须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而不是通过协商;最后,在经过相关部门调解后,确定没有效果。五、除了上述各类情况外,还有其他可能导致夫妻间感情破裂的各种情况。六、关于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应该给予离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决定离婚,其实可以选择交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仍无效的,应依法准许离婚。如果上面描述的五类情况同时存在,无论是哪一种都无法调和,那么裁判离婚务必获得认可。这里列举出了其中的具体情况:(一)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常常戒不掉;(四)因为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五)存在令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那么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要符合法规,即可准许离婚。若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后,双方另行分居满一年后,任何一方再次以同样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其实我们应当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三、什么条件下追诉期限不能上诉
追诉期限,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司法机构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有效期间。在此期间之内,司法部门有权依法行使其追诉职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几种特定情况下的追诉期限是无法进行上诉的。首先,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正式启动了对某起犯罪事件的立案调查工作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后,若该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那么他/她将不会受到追诉期限的任何限制。其次,如果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对此进行立案处理,同样也将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能否对追诉期限提起上诉,这取决于具体事例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申办本项业务需满足:1.持有本市城镇永居户口;2.连续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累计缴纳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支付购房款总额的30%;4.具备稳定就业和经济来源,承担债务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住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离休、退休(退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若对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住房;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离休、退休退职;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后满6个月;
出国、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因重大疾病等其它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此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除上述条件外,停缴六个月后也其实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不超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此外,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遵循《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公积金其实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住房:如果你计划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自住房,你其实可以提取公积金。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建造许可等证明材料。
2.偿还住房贷款、利息:如果你有住房贷款,你其实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或者利息。你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等证明材料。
3.租赁住房:如果你在北京租赁住房,你也其实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你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等证明材料。
4.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你退休或者与你的雇主终止劳动关系,你其实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
5.其他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疾病治疗、子女教育等,也其实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你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你的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其实我们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住房:
需要提交相关的购房合同、房产证明等资料。
2.预付或者偿还住房贷款:
需要提交相关的贷款合同、还款计划等资料。
3.租赁住房:
在没有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需要提交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证明等资料。
4.退休、离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在退休、离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其实可以一次性提取所有的公积金。
5.其他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情况:
在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后,其实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的提取程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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