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有哪些(7月20日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啦)
江苏省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由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编写,助学贷款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贷款,用于支付贫困学生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学历不同,获...
江苏省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由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编写,助学贷款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贷款,用于支付贫困学生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学历不同,获得助学贷款的数额也不同。本文仅供参考。
申请流程
学生向学院学工办领取或自行到帮困助学网页下载申请表
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学院对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
材料不合格,退补(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受理)
学院向帮困助学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及汇总表
帮困助学中心抽查复审贷款材料,并汇总报送银行
银行审批(不同意贷款,退回贷款材料)
同意贷款,银行向帮困助学中心反馈学生名单
贷款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贷款合同和放款借据→
银行发放贷款,划入学校帐户;计财处将贷款划入学生缴费帐户,并缴学费;银行将实际放贷名单提供给帮困助学中心;在校期间,发生特定情况应进行贷款合同变更;毕业前,签订贷款确认书及还款计划还款(根据还款计划按期还款;逾期违约,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并追款)
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虎介绍,原先的生源地担保助学贷款需要有担保人,而信用助学贷款则以借款人自身信用作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无须其他的担保源。
新政策还扩大了贷款范围。新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了农村和城区的全覆盖。原来的担保助学贷款,只有考上江苏省内大学的大学生才能申请。新政策规定,只要是江苏省籍大学生都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此外,新政策的还款期限延长到毕业后10年内,最长可达14年。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虎主任表示,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地点改至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具体的申请步骤有二步:
第一步:在领取申请表前,学生本人必须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开户免费,领取卡及存折并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如因手续费不足造成贷款无法及时汇付,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收据可在贷款汇付后向当地邮储银行(行情股吧)索取。
第二步:申请者从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申请人及一位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身份证或武警身份证为有效证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学校报到须知(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邮储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一起交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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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有哪些拓展阅读
7月20日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啦
“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7月20日起,202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全面受理,下面划重点啦——
一、受理时间
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9月30日。
二、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三、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1.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1.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贷款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如有)
(1)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合同或远程续签合同)
1.现场续贷流程
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 远程续贷流程(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如果县中心开通远程受理权限,则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县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五、助学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展期,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六、联系方式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助学贷款信息。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2.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95593
3.拨打户口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咨询电话。可扫描如下二维码查询咨询电话。
各地、各高校资助热线电话二维码
热线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 8:30-11:30,15:00-17:00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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