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是不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导读:法律视角下,上下班途中时间能否算工伤需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仅当员工在此途中遭遇非己方主责的交通意外(含道路、轨道、客轮渡运、火车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方可...
上下班途中是不是工伤
导读:法律视角下,上下班途中时间能否算工伤需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仅当员工在此途中遭遇非己方主责的交通意外(含道路、轨道、客轮渡运、火车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方可依法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是不是工伤
从法律角度来考量是否其实可以将上下班过程中的途中时间认定为工伤,这就需要根据每种情况进行具体研究和分析了。通常而言,只有当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遭受到了并非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意外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轮渡运事故以及火车事故等方面的人身伤害时,才能够被依法认定为属于工伤范畴的范围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
您或许会好奇,在上下班期间遭遇意外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呢?然而,唯有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的“合理”上下班时间,并在合理的上班路径上,因遭受并非由劳动者本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诸如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的运作导致的伤害,方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那么这个“合理”的上班路径应如何定义呢?一共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在“合理”的时间区间内,上下班人员往返于工作地点以及住宅所在地、常住居所及单位宿舍的路线;
2.在下述“合理”时间领域内,上下班人员往返于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子女所居住地的明确路线;
3.在此“合理”时间段内,从事被视为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并且具备“合理”的时间与线路安排;
4.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选择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线路。
我们对于“合理”时间的理解,其实我们应当参照考虑到劳动者住所地与工作单位之间的距离、其可能选用的交通方式、交通状况的优劣、天气条件的好次以及路面条件的复杂性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而不是仅仅将目光限定在一个固定的时间段之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公司有责任吗
一般而言,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自行驾驶车辆不慎受伤,其所在的企业通常不会被判定负有法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并非由其自身主要原因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侵袭而造成的伤害,应被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骑车时不慎滑倒而受伤,且无其他方的责任介入,则难以将此种情形归类于工伤范围内,因此企业也无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企业在工作安排、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不合理甚至违法行为,从而间接地导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例如由于过度加班导致员工疲惫不堪进而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等情况,那么企业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这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佐证。
法律视角下,上下班途中时间能否算工伤需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仅当员工在此途中遭遇非己方主责的交通意外(含道路、轨道、客轮渡运、火车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方可依法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其实我们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和商业保险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区分交通事故责任,按责任支付医疗费用。
1、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工伤医疗费由责任对方负担;
2、对方付事故部分责任的,工伤职工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工伤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扣除统筹外费用和由对方及商业保险负担的部分,剩余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对方负事故全责或部分责任而无能力支付的,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人民法院的无偿还能力的证明,工伤保险基金其实可以支付其工伤医疗费,医疗费发票须是原件。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其实我们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