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有些什么补贴(工伤有什么补贴)
导读:医疗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啦。像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呢,是由地方政府给制定并公布的哦。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呀,员工的工资福利可是不会变的呢,得由用人单...
工伤住院有些什么补贴
导读:医疗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啦。像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呢,是由地方政府给制定并公布的哦。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呀,员工的工资福利可是不会变的呢,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哦。要是有员工因为受伤导致没法自理,那他是其实可以获得护理费补偿的哟。一、工伤住院有些什么补贴
首先提及的费用为医疗护理费用,这部分费用将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然后,我们需要关心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问题,这部分费用的具体准则通常由负责统筹协调地区事务的地方人民政府来制定和公布。除此之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固定周期进行支付。
最后,如果员工因伤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那么他们还可能获得相应的护理费用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转岗降薪怎么办
若遭受工伤事故后被调换工作岗位并实施了薪酬调整,这显然是极不合理且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平原则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您其实我们应当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此举的违法性以及对公平性的严重破坏。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鉴定报告等等,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任何企业都无权以工伤为由,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甚至变更其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转岗降薪怎么算
在某些情况下,工伤工人的转岗降薪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公正、不平等或缺乏合理性。若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其劳动力因此受到限制,那么雇主有必要依据该员工的实际健康状况来为其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然而在此前提之下,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对他们适当削减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员工在这段期间(即“停工留薪”)内,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实我们应当保持不变。假如在转岗进行之后,新的职务或者职责相较于之前的职位并未出现重大的变化,而雇主却擅自降低了员工的薪资水平,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规的。对于此类情况,工伤职工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医疗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由地方政府制定公布。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因伤情无法自理的员工,可获得护理费补偿的。
工伤有什么补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有什么补贴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工伤有什么补贴
工伤有伤残补贴,例如一级伤残的补贴是职工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伤残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离职后有什么补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怎么发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每个月发放一次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回去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确定伤残等级,停止发放工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其实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工伤有什么补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