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标准(2022国企人员办公室面积规定)
办公用房标准根据不同的使用者和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1、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级机关以及其他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办公用房规定标准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办公用房规定标准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办公用房标准
办公用房标准根据不同的使用者和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1、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级机关以及其他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至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至19平方米;如果编制定员超过400人,则应采用下限标准。
2、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级机关以及其他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至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至15平方米;如果编制定员超过200人,则应采用下限标准。
3、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级机关以及其他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至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至12平方米;如果编制定员超过100人,则应采用下限标准。
2022国企人员办公室面积规定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如下: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换算的方法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公式解释:
1、套内使用面积,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地毯面积”,简单说,就是把你家所有面积全铺上地毯,能铺多少面积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内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户型内部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全部计算),两户之间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外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三个部分。
3、阳台面积,封闭阳台按照全部面积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4、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通常在无电梯的多层建筑中,公摊系数在5-10%这个范围
二、对办公楼的要求
1、办公楼太矮太高太大都不行
针对超标豪华办公楼问题,新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办公楼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员办公室可用中高级装修,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由普通、中级装修变为基本装修。市级机关、县级机关的装修标准基本维持不变。乡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全部用基本装修。
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
新标准明确,党政机关办公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能建造超高层、超大量体量的建筑。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少于4000平方米时,不宜单独建设。
2、办公楼不设阳光房景观走廊
少数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主要门厅,过于高大、豪华,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引起公众不满。新标准明确,办公用房入口门厅高度不得高于2层,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300平方米,市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240平方米,县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20平方米。
同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超出办公用房的其他空间和房间。
同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严禁超标准占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3、环保要求
冬季室温不高于20℃
新标准强调节能环保,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明确,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不得低于26℃。
此外,对办公楼一个主立面朝向外窗的窗墙比不应大于0.6,其余朝向外窗的窗墙比不应大于0.4,并满足自然光要求。办公室不得采用冲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脸)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卫生器具和配件均应采用节水型产品,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集中声控,并采取分区、分组控制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超标办公室认定标准
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 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 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4.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办公室标准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标准,超过规定当中的配置就是超标。
总体上按照“调(大调小)、腾(腾出空余房)、合(合署办公)、改(整改隔断)”的工作思路,本着从实际出发,以少花钱、不花钱为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过程的二次浪费。具体可采用以下方案:
(一)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含30%)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须及时安排整改。
(二)已经完成装修尚未投入使用的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含30%)且受设计结构、采光、采暖通风等影响确实无法隔断,目前也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时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上的,须及时安排整改。正在改造装修的办公室用房须严格按标准执行。
(三)超出原批准使用范围的,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
(四)新调整、租用的办公用房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局机关办公用房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站、大队、各所办公用房由各单位根据局办公室给出的指导意见自行调整到位。各单位要根据现有办公楼(层)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利用、便于工作、勤俭节约、整层整片集中、整层整片腾空的原则,进行科学分布调整安排。各单位占有、独立使用的各楼层会议室、风机房以及强、弱电间等公共部位一律予以腾空,恢复原有功能。
违反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法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2
根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1、一般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这样的房子如果不宜再做分割,可以如实上报,一般是允许的。
2、办公用房面积过大,可以调配给级别高的人员,如果在他们规定的面积内,就可以了。
3、可以往办公室加人,一个人不行,那就2个人,3个人,这样在一起办公,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就降了下来。
4、办公用房适宜分割的,可以打隔断,将分割出的面积让给别人使用。
根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
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的办公用房,应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通常根据单位性质、级别、职能以及地域等因素来确定。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办公用房的规划与建设,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满足办公需要。
一、制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考虑因素
在制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时,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单位性质是一个重要的考量点,不同性质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其办公需求及空间布局会有所不同。其次,单位的级别和职能也会影响办公用房面积的分配,高级别单位或承担重要职能的部门往往需要更大的办公空间。此外,地域因素也不可忽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都会对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产生影响。
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分类与要求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通常包括基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几类。基本办公用房是指用于日常办公活动的场所,其面积标准应根据人员数量、办公效率等因素确定。公共服务用房则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等,用于满足单位内部的公共服务需求。附属用房则包括卫生间、厨房、仓库等,为办公活动提供必要的辅助设施。
在制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时,应遵循合理、节约、实用的原则。既要满足办公需求,又要避免浪费和过度装修。同时,还应注重办公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为了确保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有效实施,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加强对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长期效益。
综上所述: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规范办公用房规划与建设的重要依据,其制定需综合考虑单位性质、级别、职能以及地域等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合理、节约、实用的原则,并加强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通过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可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办公效率的提升。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五条:办公用房建设应严格执行本建设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严格土地管理,禁止超标准占用土地,禁止占用耕地,不得突破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用地进行改扩建。
好了,关于“办公用房规定标准”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办公用房规定标准”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