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规(看守所要背的监规24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另外...
对于看守所十二条监规的问题,我有一些经验和见解,同时也了解到一些专业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看守所监规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另外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
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第七条 看守所对人犯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装实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看守所要背的监规24条
看守所监管条例。对违反监管的罪犯,看守所可以给予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看守所监规包括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文明礼貌规范和劳动规范,是在押人员的言行准则,如果您不属于在押人员,希望您永远用不到。
六做到:
(一)服从管教干部的管理教育与武装民警的看管;
(二)实事求是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揭发犯罪同伙,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
(三)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观;
(四)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保持内务整洁;
(五)按时作息,遵守学习、生活、劳动等各项制度;
(六)要互相监督,及时检举揭发他人一切不轨言行。
六不准:
(一)不准交谈案情、传递书信,策划对抗审讯、起诉、审判工作;
(二)不准传习作案伎俩,散布反动下流言论;
(三)不准称王称霸,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欺压他人,抢占他人财物,抢吃他人食品;
(四)不准喧哗、吵闹、唱歌、唱戏、跳舞、下棋、吸烟、赌博;
(五)不准毁坏公物,在墙壁、床板、书报上乱写乱画;
(六)不准携带、制作、隐藏危险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第三条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弃恶向善,改邪归正的正确态度。第四条必须遵守监规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值勤武警的看管。第五条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发现其他在押人员的违反监规和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犯罪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和制止,不得隐瞒包庇。第六条搞好个人和监室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懂礼貌。
福州第一看守所的监规有哪些
1.服从管理教育,不准抗拒管教干警和武警依法执行公务。
2.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不准串通案情;不准策划、对抗审讯、起诉、审判工作。
3.保持监室秩序良好,不准喧哗吵闹、吸烟、赌博。
4.自觉接受改造,不准拉帮结伙;不准强占他人食品和财物;严禁欺压凌辱殴打他人。
5.严禁传习作案伎俩、纵恿、教唆犯罪。
6.严禁携带、制作、隐藏违禁物品。
7.讲究监室个人卫生,保持整洁。不准乱放衣物,不准乱写乱画,不准损坏监所设施。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以视情节,从严惩处!
8.互相监督。发现有违犯监规或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等行为要立即报告,不准袒护包庇。
好了,今天关于“看守所十二条监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看守所十二条监规”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