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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股权之争 始末(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国美控权之争的始末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黄光裕案的事件背后情况??”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国美股权之争 始末(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国美股权之争 始末

国美控权之争的始末

2006年7月

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

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2009年6月

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了黄光裕。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公开化,引入贝恩,是黄、陈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2009年7月

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2010年5月

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但遭到董事会否决。矛盾至此公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

黄光裕独资拥有的 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要求,并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事情发展至此,“黄陈”两人已正式决裂,再无挽回余地可言。

2010年9月28日

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铜锣湾富豪香港酒店举行。

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私人律师邹晓春未能当选执行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

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同月12日,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

扩展资料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娟和许钟民也一同提出上诉。

百度百科-黄光裕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当事人

昨日(08月06日)下午,国美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就起诉黄光裕一事,他们已经和香港证监会有过沟通,起诉基于香港证监会的调查。

早在去年8月,香港证监会曾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香港证监会指称,上述计划导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2009年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对黄光裕16.55亿港元资产冻结。

国美的这项起诉胜算几何,也让外界颇为关注。“我们的起诉是在香港证监会调查的基础之上。”该负责人表示,公司还掌握了其他有利证据,但鉴于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不便向外界披露。 在国美电器宣布起诉大股东黄光裕之后,董事会主席陈晓6日中午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陈晓坦言,个人与黄光裕并无很深矛盾,主要是在公司控制权上有分歧,“带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责任让我没有退路。”

控制权之争加剧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夫妇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国美电器随后紧急召开董事会,强行委任贝恩三名高管加入董事会,并首次公开指责黄光裕夫妇将国美陷于重大危机之中。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陈晓称,国美电器是黄光裕一手缔造的公司,是国美第一大股东,原先董事会成员也大都是他安排的,从经济利益上来说,现有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伤害,但董事会最后一致认为黄光裕仅是为了取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和满足个人意愿,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越走越远。

据介绍,黄光裕最大的担心是自己持有的国美股权被稀释到30%以下,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股东持有股份超过30%时,要发起要约收购。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后,提出在2011年4月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时提前转化2016年可转换债券的计划,债转股之后,黄光裕家族所持33.98%的股权将被稀释到31.7%,日后若贝恩资本再退出,黄光裕家族所持股权很有可能下降到30%以下。这也是黄光裕力阻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及撤销董事会发行新股授权的主要原因。

回应“最大赢家”之说

陈晓告诉记者,6日上午国美电器召开了分公司总监以上人员会议,通报了董事会的决定,会上不少员工站出来表示支持董事会。“现在国美电器是一家公众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必须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必须担负企业的社会责任。”

针对一些媒体报道称陈晓在黄光裕事件中从总裁到出任董事会主席执掌大权,是最大的赢家,陈晓向记者表示,这种看法比较片面,董事会成员在此期间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并带领企业走出困境,这是最大的成功,个人得失已经看得很淡。换句话说,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在此期间都会坚守底线———让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他与黄光裕分歧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

陈晓坦言,黄光裕此次要求他本人出局,说明自己已经是黄光裕心中最大的障碍。此前陈晓对媒体曾说过过激的话,如黄光裕想“鱼死网破”,但结果只会是“鱼死网不会破”。当时说这句话是想向外界表明对黄光裕阻止贝恩成为非执行董事的担忧。“其实并不想把矛盾公开,毕竟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还有30多万在职员工,谁都不愿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悲剧的参演者。” 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94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8月4日晚7时30分及8月5日早上收到黄光裕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信函,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等动议。

国美电器董事局5日立即开会讨论回应事宜。按照相关条例,公司有不超过21天的时间正式考虑对要求信函的回复,并对外公告。24小时内,董事局迅速反应并给出初步回复,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的现在职务并视该撤销为没有理据之举。同时反戈一击,决定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要求对黄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而黄光裕及其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方面,则在8月6日凌晨通过互联网发布声明称,关于国美董事局动议起诉黄先生董事责任一事,董事局未在我司发出‘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之前,就该决议予以公告或正式通告我司,我们对此完全不知晓。

Shinning Crown 声明全文

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关于“国美起诉黄光裕”及“重组国美董事局”的声明

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国美)董事局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先生(黄先生)进行法律起诉及反对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董事局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提议内容一事,我司特别声明如下:

1、关于国美董事局动议起诉黄先生董事责任一事,董事局未在我司发出“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之前,就该决议予以公告或正式通告我司,我们对此完全不知晓。

我司于7月19日就派出代表与陈晓商谈重组董事局事宜,双方一直持续商谈到8月4日晚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司才向董事局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8月5日上午,国美董事局就我司提议召开了紧急会议,当日下午,才到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黄先生;在8月5日晚上国美董事局公告中,声称是因为要起诉黄先生,我司才发函要求重组董事局一事,是严重与事实不符、欺骗投资者的行为!

2、大股东强烈呼吁广大投资者:为了确保国美电器在正确的方向上高速、稳定地发展,为了国美电器在2015年前成为全球最让人尊重的公司之一的目标得以实现,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积极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的努力! 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2010年8月5日

国美事件的事件起因

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一“闪电变局”源于贝恩手中持有的重要筹码,在贝恩入股国美电器前,国美电器和贝恩就签有违约协议,该协议规定,一旦国美电器违约,将向贝恩支付高达24亿元的赔偿金。

“国美董事会行使权利后,这一危机即已经解除。”5月12日,国美电器公关部人士回应媒体咨询时称。但据本报记者了解,上述“危机”的出现,实际上意味着国美与贝恩的合作已经出现了裂痕。

国美电器一位高管告诉本报记者,“这背后是有故事的,从表面上来看,大股东发难看起来不仅完全不顾公司的利益,而且对其本身并没有多少好处,其真正的目的目前还难以看懂。” “这是一年一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都是一些常规议案,所以到场投票的股东比例只有62.5%,这让占公司31.6%的大股东有了机会。”国美电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国美电器5月12日发布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这次国美电器提交的12项提案有5项未获通过,还有两项出现了超过20%的反对票,其中包括贝恩投资提交的3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没有获得通过。

据公告显示,贝恩投资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竺稼出现了54.65%反对票,而王励弘、Ian Andrew Reynolds两位也出现了52.68%的反对票。

按照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董事续任需要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投票赞成通过,上述投票结果意味着贝恩投资提交的董事人选被否决。

国美电器上述高管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有关股东的做法并没有考虑到公司的利益,如果全部股东都到场,投票结果将完全不一样。”

由于事发突然,5月11日晚,国美电器在香港召开紧急董事局会议,国美电器董事会一致通过了重新任命三位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国美电器内部人士表示,“按照公司章程,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任命公司非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5月12日给本报记者发来的一份书面声明称,董事会对于两名联属股东昨天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重选贝恩投资的董事人选及其他议案深感遗憾。因这两名联属股东合并拥有相当于公司31.6%的股权,在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份比例为62.5%的情况下,其反对致使当日董事重选或其他议案未能获得通过。

国美电器的声明还指出,有鉴于此,我们深信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普通股东的意愿,并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国美电器一致认为,公司专注于盈利能力增长及满足客户需求的发展策略是有效和合乎商业逻辑的,也符合所有股东和员工最佳利益。而贝恩投资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财务伙伴,其持续参与对公司发展策略的有效贯彻执行将是极为有利的。

国美电器内部人士则表示,“去年7月,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时是得到了大股东认可的,贝恩投资的入股不仅让公司渡过了难关,而且也让投资者、供应商等恢复了对公司的信心,如今在公司刚刚走出危机的时刻,大股东的做法有些过河拆桥的意思。”

此外,大股东还否决了向董事会发出增发授股权的普通决议,这也显示出大股东对国美电器董事会的不满。

不过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在股东大会之前并没有任何先兆,大股东的这次反目是突然发生的。”

记者试图采访大股东目前的代理人——鹏润投资集团董事长黄秀虹,但至记者截稿时,对方没有给出答复。 大股东的反对票让国美电器重新陷入了新一轮的危机,因为根据去年6月22日国美电器发布的公告,贝恩投资在入股后有权提名三位非执行董事进入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如果贝恩的股权减少,其委任的董事人数也相应减少;但如果发生特定事件或违约事件后,贝恩有权提前赎回2016可转股债并要求国美支付巨额罚金。

根据这一协议,如果贝恩投资提名的董事人选未获通过,将直接导致国美所要承担的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这对于目前手头现金只有62亿元的国美电器来说,无疑是重大打击。

国美电器高管告诉记者,“更为要命的是,如果其他的投资者也纷纷要求提交赎回新2014可转股债,而供应商也因此停止供货或索取货款,将让国美电器面临崩溃的的局面,那样大股东的股权也将成为一堆废纸。”

“大股东做法的确让人有些看不懂。”上述国美电器高管称。但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国美电器的危机在2009年7月就埋下了隐患。

据了解,黄光裕事件发生后,陈晓在接任董事局主席后就开始寻求解决国美电器危机的办法,其中就提到了要引进战略投资者,从2009年1月开始,陈晓先后与包括贝恩投资在内的多家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接触,并在2009年5月最终敲定了贝恩投资。

但是在贝恩投资入股的细节上,主要是大股东是否参与国美电器的供股,以及贝恩投资提名的非执行董事数量上,贝恩投资与大股东之间一直存在着争议。据了解,由于面临旧2014可转股债的提前赎回危机,大股东最终做出了让步,即允许贝恩提名3位非执行董事,但同时大股东将通过参加供股来维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据当时曾参与谈判的消息人士透露,大股东最终同意贝恩要求并签字是在非常无奈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也存有“缓兵之计”的意思。这位人士还透露,贝恩一开始计划谋取控股地位,但在国美电器大股东让步的情况下,贝恩最终也作出了让步。

这位人士同时称,尽管各退一步,但大股东对由贝恩和陈晓把握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并不完全信任,因此新增加了副总裁孙一丁为执行董事。

不过,贝恩入股后,国美电器提出了高管股权激励计划,而且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都得到了扭转,这让双方看似平衡的天平发生了扭转,被看作是黄光裕代理人的常务副总裁王俊洲、副总裁魏秋立、孙一丁的立场也发生了变化。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5月11日晚上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上,这三位执行董事也对重新任命贝恩投资提交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了赞成票,这意味着大股东已经彻底失去了对董事会的控制权,于是抛出了鱼死网破的反对票。

帕勒咨询机构资深董事罗清启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黄光裕是希望国美电器陷入危机,来逼迫贝恩投资出局,这背后存在黄光裕接手贝恩让出的股权的可能性。”

但在股东大会上,贝恩投资的代表竺稼表示,“坚信国美,并对管理层充满信心,并提出在下届股东大会之前转换其现在持有的可换股债券为公司股权。”

不过有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国美电器大股东还可以提请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来罢免董事会任命的三位非执行董事,但如果全部股东都到场投票的话,大股东希望改变目前局面的希望并不大。

分析人士认为,从目前来看,国美电器董事会与二股东贝恩投资已达成了战略联盟,大股东要想改变局面,就需要大摩、摩根大通等其他外资股东的支持,而之前陈晓与这些外资股东的关系更近,大股东的下一步行动还值得关注。

国美股权之争 始末(国美电器老板为什么坐牢?)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黄光裕案的事件背后情况??”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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