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设立居住权吗(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出租吗)
导读:一般来说,房东没权利设定居住权,这权利大多是房屋所有者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给特定的人设立的。租客呢,就只能在租赁期间,按照合同的条款合法使用租来的房子,没权利...
承租人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导读:一般来说,房东没权利设定居住权,这权利大多是房屋所有者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给特定的人设立的。租客呢,就只能在租赁期间,按照合同的条款合法使用租来的房子,没权利自己去设定居住权。而设立居住权的权力,是专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一、承租人其实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一般而言,出租方并无法设定居住权。居住权往往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或通过契约协议方式,专门为特定人士创设的居住权益。而对于承租方来说,他们享有的仅仅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在一定额度期限之内,对所租赁房产进行合法、合规使用的权利,而并非有资格去设定居住权这样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承租人其实可以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吗
在正常情况下,若未取得出租方的明确许可,承租者不得将其所租用的房屋再次租赁给他人。原因在于,租赁协议中往往有明确规定,承租者无权私自进行转租活动。若是未经许可便擅自实施转租行为,那么这很可能构成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利撤销该租赁合同,并且向承租者追索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其实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其实可以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租户的租赁权益无法通过继承延续,因为租赁基于合同,是债权关系,非财产权益。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殊条款或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条件,才可能个别处理继承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其实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通常,出租方无权设定居住权,该权益多由房屋所有者依据法律或合同为特定人设立。承租方则仅享有租赁期内,依据合同条款合法使用租赁物的权利,无权自行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权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出租吗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其实可以出租吗?如果当事人约定其实可以出租的,那么是其实可以出租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因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其实可以出租吗
如果当事人约定其实可以出租的,那么是其实可以出租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因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几种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三、居住权其实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
其实可以。居住权的期间其实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其实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其实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另外,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之章,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效力,而租赁是债权关系,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承租人无权干涉居住权人行使权利。
四、居住权其实可以随时取消吗
居住权不其实可以随时取消。居住权消灭的情形有两种:
1居住权期限届满;
2居住权人死亡。除此之外,不其实可以随时取消居住权,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因居住权一般为满足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故对其做出了不得转让和继承的限制性规定。居住权以无偿设立为原则,当事人其实可以就是否无偿设立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五、如何办理居住权登记?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其实我们应当由居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共同申请,提交居住权合同。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其实可以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提交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等材料。
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或者确认居住权的,其实可以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4、除居住权人单方申请的情形外,房屋共有的,还其实我们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属于房改房的,还其实我们应当经原房改房购房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5、已抵押的不动产上设立居住权的,还其实我们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居住权登记的证明材料。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其实可以出租吗?首先要看是否有约定,若约定其实可以出租,那自然就能出租给他人,否则一般是不能出租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居住权的消失,也只能基于两种情形,一种是居住权到期,一种是居住权人死亡。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其实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