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
导读:劳动者要是遭遇了工伤,那能拿到不少补偿呢。像医疗费啦、伙食补助啦、交通住宿费之类跟治疗有关的费用都在其中。要是致残了,还有一次性的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呢...
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
导读:劳动者要是遭遇了工伤,那能拿到不少补偿呢。像医疗费啦、伙食补助啦、交通住宿费之类跟治疗有关的费用都在其中。要是致残了,还有一次性的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呢。在停工留薪的这段时间,工资福利可不会变哦,跟之前一样。要是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还能去申请护理费。这样就把工伤劳动者的权益给全面保障好了,让他们在受伤之后能得到应有的待遇。一、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
劳动者因其工作过程中的伤害事故而享有的补偿与赔偿款项涵盖了多项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针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开支(包括诊断费用和药品支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若工伤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其将有权获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额外补偿。在此期间,即在停工留薪期内,受害者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倘若受害者因伤情严重无法自行照顾日常生活,那么其还其实可以申请领取护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单位职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当员工因为工作而遭受到意外或职业病的侵害时,必要时候必须暂停工作并接受工伤治疗。在此期间,他们将享受全额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这笔费用将会由所在企业定期进行发放。这种待遇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以员工在受伤害前十二个月所获得的平均薪酬为基准来确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单位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算
在职员工身故,近亲家属享丧葬补助金(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 6 个月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依职工工资比例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劳动者因工伤可获补偿,涵盖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住宿费等治疗相关费用。致残者享有一次性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生活不能自理者,可申请护理费。全面保障工伤劳动者权益。
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其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那么此时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其实我们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一般是不计算在工资内的,因此对于这部分的费用,员工也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要是员工处于医疗期的话,此时单位也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其一定的工资。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