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业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被拆有补偿吗)
导读:农村搞养殖业占了耕地,补偿标准包含这几项:有土地补偿费,大概是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 到 10 倍;还有安置补助费,得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算;...
农村养殖业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导读:农村搞养殖业占了耕地,补偿标准包含这几项:有土地补偿费,大概是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 到 10 倍;还有安置补助费,得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得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得记住哈,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受地区、土地性质、政策等影响,不一样呢。一、农村养殖业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农村养殖业耕地补偿包括土地、安置、地面附属物与青苗费用。土地补偿按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量算,约 6 到 10 倍。安置补助依农业人口数算。地面附属物与青苗费用依实际评估。补偿标准因地区、土地性质和政策而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其实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养殖业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乡村养殖占用耕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依安置农业人口定,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依损失定。具体赔偿因地域、政策和土地特性而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其实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农村养殖占用可耕地其实可以吗
通常而言,畜禽养殖活动不应占据可耕地资源。可耕地因关乎国家粮食安全而受到了严格的法律保护。
然而,在特殊且极为罕见的情况下,若经过严谨的审批流程并满足相关规划及环境保护标准,则有可能获得许可进行养殖活动。
然而,这仅限于极其有限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其实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其实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农村养殖业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根据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情况评估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地区、土地性质、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
农村耕地被占如何处理
农村耕地被占的,其实可以直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其实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派出所调解处理,也其实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一、农村耕地被占如何处理?
农村耕地被占的处理方法有: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另外,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实我们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其实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二、因农村耕地被占提出诉讼的情况怎么处理?
1、土地纠纷的民事诉讼。《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如未发生重大的人身事故,没有引起生命财产等严重损害后果的诉讼属民事诉讼。土地纠纷的行政诉讼。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如对人民政府的处理不服,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不服处理一方的当事人作为原告,把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其实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刑事诉讼。《刑法》设立了四条土地犯罪条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都有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争议双方的一方当事人或知情的公民或组织认为土地违法者已构成了犯罪,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具体情节和各种证据,通过侦查,进行仔细分析,认真研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情节已经查明,证据确凿充分,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农村耕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其实可以向村集体承包耕地,但涉及到他人非法侵占土地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违法行为,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后果进行判决处理,达到犯罪的,还需要根据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