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工伤鉴定得走这些程序哈。首先得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这可是重要凭证呢。然后呢,得提供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像病历啦、检查报告之类的都得有。接着呢,要提交劳动...
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工伤鉴定得走这些程序哈。首先得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这可是重要凭证呢。然后呢,得提供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像病历啦、检查报告之类的都得有。接着呢,要提交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得把自己的身份搞清楚啦。最后呢,还得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这些材料可不能马虎,得真实、齐全,还得具备法律效力,这样才能保证鉴定顺利进行下去,可别少了啥东西哦。一、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工伤鉴定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遵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您必须准备好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其次,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诊断证明文件,其中应包含病历记录以及各项检查报告等详细信息;
此外,您还需向有关机构提交劳动者的身份证明资料;
最后,您可能需要填写相应的工伤鉴定申请表格。总而言之,为了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您所准备的材料务必齐全、真实且具备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做
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时,必须充分符合以下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您需具备明确的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例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其次,您必须能够提供因从事本职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伤害或是职业疾病的具体事实依据,同时还需要伴随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材料,以此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还须经历工伤认定程序,并成功获得工伤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工伤鉴定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首先,您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以获得法律认可;
其次,为了支持您的申请,请务必准备好所有有效的诊断证明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接下来,您需要认真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详细描述您的伤情以及对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此外,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您可能还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最后,请严格遵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鉴定会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需遵循的程序包括: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提供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含病历和检查报告)、提交劳动者身份证明,并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这些材料需真实、齐全且具备法律效力,以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在进行赔偿之前有一个很重要的程序,那就是工伤鉴定。实践中,往往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大致确定按照是什么标准对伤残职工进行赔偿。下面,律图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 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其实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其实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工伤鉴定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小编在过多强调了吧。要是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其实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重新鉴定。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咨询了解。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你实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