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工伤职工调岗有何规定)
导读:为了让工伤职工康复后能在新工作环境中顺利工作,同时也满足企业的运营要求,国家针对工伤人员的岗位调动作出了规定。要是工伤让原来的岗位不再适合了,企业就得和职...
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导读:为了让工伤职工康复后能在新工作环境中顺利工作,同时也满足企业的运营要求,国家针对工伤人员的岗位调动作出了规定。要是工伤让原来的岗位不再适合了,企业就得和职工商量,把他们调到更合适的岗位上去。在调岗的时候,职工的薪资不能少,一定要做到公平,不能有歧视的情况出现。这样既能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又能让企业的运营不受太大影响。一、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为了确保工伤职工在恢复健康状态之后能够顺利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强度,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日常运营需求,国家针对工伤人员岗位调动问题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及指引。
根据现行的法规,如果因为工伤事故而导致劳动者原先所从事的职业已不适宜他们继续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积极与劳动者进行商谈,将他们调至更为合适、对身体康复产生较少影响的岗位上。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工伤职工的薪资待遇不得有所降低,并且调岗行为也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现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对于遭受工伤伤害的员工而言,在职位调动过程中,必须依照其所具备的劳动能力以及生理健康状况进行审慎合理的安置。倘若因工伤而致使员工部分劳动能力受损,用人单位应有义务,在本身所能承受的限度之内针对员工的身体状况提供与其相匹配的工作岗位。同样地,在此次调岗过程之中,不得降低工伤员工原本享有的薪资水准及其他各项劳动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职工调动岗位的规定有哪些
在特定情况下,因工伤而负伤的员工有资格进行工作职位调整。若因工伤而使得遇难者无法适应该职位原本负担的工作内容且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时,雇主必须为其精心挑选适合的替代性工作角色。工作岗位变动需遵循合理性的原则,不得以此为借口降低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标准。与此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工伤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劳动能力水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为确保工伤职工康复后能适应新工作环境,同时满足企业运营需求,国家对工伤人员岗位调动制定了规定。若工伤导致原岗位不再适宜,企业需与职工协商,调整至更合适的岗位。调岗过程中,职工薪资不得降低,且必须保证公平,防止歧视。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其实我们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使某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也不能认定双方已约定了工作内容。2、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以员工有过错为由,对其进行调职、调岗。这种调职、调岗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行为。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其实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职工调换岗位其实可以降薪吗
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其实我们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职位、岗位不作明确的约定。即使某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也不能认定双方已约定了工作内容。因为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劳动合同,即并认可双方通过长期的行为对工作内容做出了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双方未对员工的职位、岗位进行约定,因此理论上讲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调整员工岗。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职位、岗位,那么用人单位的调职、调岗决定,其实我们应当视为对劳动合同的重大修改,必须与员工进行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
2、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以员工有过错为由,对其进行调职、调岗。这种调职、调岗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行为。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实我们应当建立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以合法有效的厂纪厂规为依据,并遵循相应的程序,比如听取申辩、通过工会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未做到上述要求,其调职、调岗决定,就是错误的。
调岗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若强行调岗降薪则是非法的。如果的确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就调岗降薪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在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员工因有过错而被调职、调岗时,如员工承认过错并接受调职、调岗,只要用人单位降薪在合同范围至少其实我们应当达到相应岗位的平均水平,就其实我们应当认为是合理的。
二、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
有时员工其实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其实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决定不合理,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管理层申辩,也其实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调解,也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但是,职工不能以消极方式对待用人单位的决定,但考虑到现实中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员工是否有权利抗拒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调职、调岗决定,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具体分析。
如用人单位要求调动一个没有电工资格的员工,去从事电工作业,该员工完全其实可以拒绝,依据就是《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之规定。
职工调换岗位其实可以降薪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其实可以的。生活中,如果您有遭遇单位随意调岗降薪的情况时,要懂得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千万注意不要采取了不理智的措施。您其实可以选择申请劳动调解,或者是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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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调岗有何规定
答:工伤职工调岗的规定如下:1.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2.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工伤后单位调岗的规定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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