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是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吗(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导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不是代代相传的哦。农村的宅基地可不是私人的呢,它占的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里要是有两块或两块以上由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
农村的房子是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吗
导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不是代代相传的哦。农村的宅基地可不是私人的呢,它占的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里要是有两块或两块以上由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土地,就得各自的组织或小组去管;要是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就由乡(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经营管理啦。一、农村的房子是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吗
在农村地区,房屋产权是否世代相传?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农村住房所占用的土地并非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而是归于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因此,若某块土地已经被归属为村内有两个或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那么这部分土地则由村内各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由每个村民小组负责经营和管理;而如果某块土地已被确认为是乡(镇)级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那它就应该交由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和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农村的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需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说明用地缘由、面积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其次,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踏勘,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登记机构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三、农村房子的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农村房子的产权归属较为特殊。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房屋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农户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流转有一定限制,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且需符合相关规定,如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等。如果遇到拆迁等情况,农户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总之,农村房子的产权是农户对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对宅基地的所有权相结合,在法律框架内保障农户的居住权益和相关权益。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并非世袭。农村宅基地并非私人所有,其占用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村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土地,应分别由各自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而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则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是其实可以继承的,但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的权利,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任何人都不能得到所有权,如果是属于承包的土地,那么也是其实可以继承承包期的耕地,这个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一、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如果土地原由老人和子女共同承包经营,则老人去世后,子女可继承承包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其实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其实我们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其实我们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实我们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其实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其实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其实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的土地继承只其实可以继承土地上面的农作物或者是建筑物,其它的就不其实可以继承了,同时在继承时也需要办理好相关的手续,这样才能继承成功,对于老人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也会按同一顺位的继承者进行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