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不让业主回自己家吗(物业纠纷中如何回答业主的维权问题)
导读:业主有权利回家,这是他们的基本权益,谁都不能侵犯。就算业主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资格不让业主回家。物业公司其实可以用合法的方式要物业费,比如发催款通知或...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不让业主回自己家吗
导读:业主有权利回家,这是他们的基本权益,谁都不能侵犯。就算业主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资格不让业主回家。物业公司其实可以用合法的方式要物业费,比如发催款通知或者打官司。但要是用不让业主回家、断水断电这些违法的办法,那可绝对不行。业主回家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物业公司不能因为物业费的事就胡来。一、没交物业费物业其实可以不让业主回自己家吗
未支付物业费用物业是否有权阻止业主回家
实际上,业主享有归家的绝对权利,无权让其受侵害。若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追讨,例如:发出书面通知敦促业主尽快结清费用;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等维权举措,而禁止业主入户以及断水、断电的行为均属违法操作。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其实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其实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没交物业费被发律师函怎么办
收到未缴物业费所引发的律师函后该如何应对
关于您收到律师函这一情况,可能意味着小区物业已经开始着手启动诉讼程序,若未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便会面临被正式提起诉讼的风险。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您其实可以选择与小区物业主动取得联系并按时足额地缴纳物业费用;同时,您也有权运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无论如何,拖欠的物业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得到全面清偿。
另外提醒您注意的是,小区物业所要求您补缴的并非仅限于最近两年的物业费用,而是涵盖此前所有未尽义务的部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承担拖欠物业费的违约责任,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然而即使物业公司在严格履行催收义务的过程中,该时效期限仍是从最后一次催收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因此,判断是否已超出诉讼时效的关键在于您最后一次收到催缴物业费用书面通知的具体日期。
此外,您提到的“塞纸条”实际上是物业公司进行催收的一种方式,其目的在于使诉讼时效得以暂时中止,然后从新的起点重新开始计算。换句话说,当您每个月收到物业公司发出的缴费通知单时,前一个阶段的诉讼时效将会自动归零,然后从新开始计算两年的有效期。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没交物业费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是否合理
关于未缴纳物业服务费与无法开具居住证明的合法性探讨
若社居委并未开具居住证明,您其实可以考虑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投诉反馈。需要明确的是,社居委会本身并不具备办理居住证的权利与义务,他们只是受到了公安部门的委托之后,方有为住户办理居住证的资格。因此,当社居委拒绝提供居住证明时,您完全有理由向其上级委托机构提出投诉,随后委托机关将对该社居委进行严肃的教育批评,社居委也将会在规定期限内为您妥善处理居住证明事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业主有绝对权利回家,这是其基本权益,不应受到任何侵害。即使业主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无权阻止其回家。物业公司其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讨物业费,如发出催缴通知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采取阻止业主回家、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是绝对不允许的。
物业纠纷中如何回答业主的维权问题
对于业主的维权问题,要注意合同的签署、按照合同评价物业服务是否完善、明确和知晓维权事项相关的负责人并且要注意理智维权。物业管理是物业公司或业主当事人主体对场地和设施的管理活动,物业管理中业主要注意自身权益的正当维护。一、物业纠纷中如何回答业主的维权问题?
对于物业纠纷中业主的维权问题,一是要重视签定好合同,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三是要明确维权责任人,四是要理性维权。
一是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其实我们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三是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
四是要理性维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其实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其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其实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其实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在日常物业管理的秩序和活动中,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事实上是很常见的,解决和处理纠纷的途径和手段也比较多。业主要注意和物业公司签署有效的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去履行义务,并行使合法权益,必要时其实可以诉诸投诉的形式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