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付哪些费用(意外伤害保险误工费赔付吗)
导读:工伤保险赔付的费用包含这些方面:治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去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确认的...
工伤保险赔付哪些费用
导读:工伤保险赔付的费用包含这些方面:治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去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的伤残津贴,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话,其遗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工伤保险赔付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外地紧急救治的交通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津贴、合同终止的医疗补助金,以及因公死亡家属的丧葬、抚恤和死亡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赔付时长不固定,视资料完整和事实清晰程度而定。通常,资料齐全时,数月内可完成赔付。但遇争议或需深入调查,周期将延长。社保机构严格审核,时间较长。用人单位配合可加速赔付过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三、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时限不统一,受多种因素影响。若情况明了、权益界限清晰,一般可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至60个自然日内完成赔偿支付。但若事宜复杂,需大量调查,可能需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赔偿进程也受证明文件完备性、用人单位配合度等因素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赔付的费用通常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意外伤害保险误工费赔付吗
意外保险是否要赔付误工费是要看合同的相关内容而定的,一般的,误工费都是包含在意外伤害险里面的,都是有相应的赔偿的。现在很多保险的种类,最经常听见也会是最经常购买的就是意外伤害保险,这项保险一般来说是短期的保险内容,但是长期的也是其实可以的,一般在进行一些特殊的工作或者事情的时候其实可以购买短期的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在这项保险内容中包括能够赔付的东西有很多,那么意外伤害保险误工费赔付吗?
意外伤害保险误工费赔付吗?
不赔付。
除非保险条款有特别约定,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也不包括停工损失给付。
误工费:
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补贴等,
人身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 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其实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意外伤害保险误工费赔付吗?对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意外伤害保险中是不包括赔付误工费这一项损失的,除非在保险中有特别的规定说包括有误工费的情况,否则是不包括的,意外伤害保险是负责出现意外之后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费用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