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寓不符合消防标准可以退租吗(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导读:如果公寓的消防规范没达到要求,这会对租户的安全造成威胁,那出租方就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除了这个,双方都同意的事情、房屋存在的缺陷、承租人违反合同规...
如果公寓不符合消防标准可以退租吗
导读:如果公寓的消防规范没达到要求,这会对租户的安全造成威胁,那出租方就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除了这个,双方都同意的事情、房屋存在的缺陷、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或者逾期没交租金、租赁的东西损坏了或者租赁期限到了等情况,都其实可以当作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一、如果公寓不符合消防标准其实可以退租吗
关于公寓消防规范是否符合要求及退租的问题
关于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若承租人和出租方能达成共识并共同决定解除租赁关系,这自然是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办法。
其次,如果租赁房屋存在明显缺陷以至于无法实现合同预设的目的,或者严重威胁到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状况时,法律也赋予了出租方单方面解约的权力。
再者,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来合理使用、收益该物业,出租方同样有权终止合同。
另外,若出租方已经给予了承租人足够的时间进行催缴,但承租人仍然逾期未支付租金,那么出租方也有权利解除合同。
最后,当租赁物出现损毁、灭失等情况,或者租赁期限届满时,合同也将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其实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能否退租?
一般情况下,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非必然导致其实可以退租。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经维修后仍无法达到正常居住标准,租客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租。但需注意,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维修记录等。同时,需判断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租客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如果是租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租。若双方对退租事宜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足以构成退租的理由。
三、如果商铺不符合消防标准能否退租?
若商铺不符合消防标准,通常其实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退租。《消防法》等规定明确,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的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罚。若经整改仍未达标的,租客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因为不符合消防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对租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租客可先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整改达标,若出租方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整改义务,租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等费用。但具体能否退租还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公寓消防规范若不符合要求,威胁租户安全,出租方有权依法解约。此外,双方共识、房屋缺陷、承租人违约或逾期未付租金、租赁物损毁或期限届满等,均可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
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住宅式公寓家里面的消防设施不其实可以拆除的,因为这种随意拆除的做法违反了我国的《消防法》。《消防法》当中规定公民个人有这种行为的,一般处警告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消防设施其实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力挽于狂澜,随意对消防设施进行改动或者拆除的后果都不堪设想。一、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其实可以拆除吗?
住宅式公寓家里面的消防设施不其实可以拆除的,因为这种随意拆除的做法违反了我国的《消防法》。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所以,当居住在住宅式公寓里面以后,对于公寓里面一些原有的基本设施,而且消防设施还是相当重要的,这些都是不能拆除的,否则的话,面临5000元以上的5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消防设施随意的拆除或者是改造都会给以后的人身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住宅式公寓里面的这些消防设施,当初在修建的时候都是经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的,不能因为自己觉得碍眼就拆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