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导读: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得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去申请预售许可证,主管部门得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然后要么发放许可证,要么拒绝。要是拿到了证,开发商就能开...
按揭房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导读: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得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去申请预售许可证,主管部门得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然后要么发放许可证,要么拒绝。要是拿到了证,开发商就能开始预售并且和购房者签合同啦。但在实际做的时候呢,开发商经常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认购书。预售合同得送到相关部门去登记备案,当事人还其实可以选择预告登记,这都得按照《民法典》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来办。一、按揭房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关于商品房预售的相关须知事宜: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开发商如何申请并获取预售许可证。
负责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依法向其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需资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当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时,他们应该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发放预售许可证或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其次,当我们成功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便可展开相应的预售活动并与购买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会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求购房者先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以及预告登记的相关程序。
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后,预售方有义务将该合同送至县级以上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也其实可以选择办理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百七十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其实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百七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二、按揭房预售合同如何保障权益
按揭房预售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保障权益:首先,明确合同条款,包括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确保各方权利义务清晰。其次,要求开发商按时办理预售登记,这能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再者,保留好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同时,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依据此条款要求赔偿。另外,如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购房者应及时书面通知开发商并保留通知证据,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责任。总之,购房者应仔细审查合同,积极采取措施,以保障自身在按揭房预售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三、按揭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按揭房预售合同需注意以下事项:
-明确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户型等,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约定贷款事宜,如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保障贷款顺利办理。
-明确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约定房屋质量标准及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确保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注意定金及预付款的约定,防止资金损失。
-明确开发商的各项义务,如协助办理房产证等,避免开发商推诿。
-关注合同的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以防出现合同解除时的法律风险。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如有不合理之处及时协商修改。
商品房预售须知:开发商需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资料申请预售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发放或拒绝。获证后,开发商可预售并与购房者签约。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常要求先签认购书。预售合同需送至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当事人可选择预告登记,遵循《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
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1、申请房贷要量力而行2、提前准备好贷款资料3、提供真实资料4、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5、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6、一年之内不要提前还款7、按时足额还款8、无法按时还款可申请延期9、记得办理解除抵押手续10、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购房。相比之下,自然是选择按揭购房的人比较多,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偏高,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足够的资金其实可以一次性全款购房。而不管是哪种方式下购房,此时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对于拥有公积金的刚需来说,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你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还贷有困难可向银行申请延期
目前,有很多刚需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家庭原因,导致还贷出现困难。无法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这个时候不要心急,也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3、借款当年不要提前还款
对于拥有公积金的刚需来说,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
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流程,忽略了一点,当您购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5、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其实我们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好是在合同下来以后,自己多打印几份备用,以免遗失后,向银行重新补办。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二、购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有的人符合了条件,因此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按揭贷款,虽然此时的贷款利率比较低,但也有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最好不要动用公积金,这样可能会对日后的公积金贷款有所影响。要是各位对按揭购房要注意的事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