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伤残鉴定还能做劳动鉴定吗(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导读: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概念不同,伤残鉴定用于民事赔偿确定伤情,劳动能力鉴定针对工伤职工确定劳动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工伤致伤残符合规定可做劳动能力鉴定,但需...
做了伤残鉴定还能做劳动鉴定吗
导读: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概念不同,伤残鉴定用于民事赔偿确定伤情,劳动能力鉴定针对工伤职工确定劳动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工伤致伤残符合规定可做劳动能力鉴定,但需依法律法规和当地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在规定时间向专门委员会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这对职工待遇和生活影响重大。一、做了伤残鉴定还能做劳动鉴定吗
伤残鉴定跟劳动能力鉴定可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
伤残鉴定,大多是用在民事赔偿那一块儿的,就好比你要是跟别人发生了啥意外,得看看伤得咋样,好确定赔偿的事儿。
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就是针对工伤职工的,得弄清楚他们在劳动方面的功能障碍程度,还有生活自理方面的障碍程度到底咋样。
要是因为工伤而导致了伤残,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那做完伤残鉴定之后,还是其实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不过到底能不能做,那可得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来决定。
一般来说,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提出,并且还要提交一些相应的材料,像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之类的。
这些材料可都得准备齐全了,不然到时候申请可能就不顺利。
劳动能力鉴定对工伤职工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它能直接影响到职工后续的待遇和生活,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去办理好这事儿。
二、做了伤残鉴定就没有停工留薪吗
你可别搞错。
伤残鉴定跟停工留薪那可不是互相对着干的关系。
停工留薪期,通常是按照受伤的情况以及治疗的进程来确定的。
而伤残鉴定,那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的程度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的程度进行评定。
在实际生活中,当处于停工留薪期的时候,职工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都是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的。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
要是受伤的情况特别严重,或者是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其实可以适当延长这个停工留薪期的,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哟。
所以,可别以为做了伤残鉴定就没有停工留薪这回事。
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得结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受伤的情况来好好判断。
不能简单地说做了伤残鉴定就一定没有停工留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做了伤残鉴定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要是伤残鉴定的结果满足工伤认定的标准,那咱就有资格去申请工伤赔偿。
得先明白,工伤赔偿的一个大前提就是得被认定为工伤。
要是已经做完了伤残鉴定,并且也被认定为工伤了,那就其实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向用人单位去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
这里面的赔偿项目可不少,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这些。
不过,大家可得注意,申请工伤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提出申请才行。
而且,还要把相关的证据材料准备好,比如说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还有医疗费用的凭证之类的这些东西。
只有把这些都准备齐全了,才能更顺利地拿到赔偿。
要是少了哪个材料,可能就会耽误申请赔偿的进度,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在探讨做了伤残鉴定是否还能做劳动鉴定时,我们要明白这两者虽然有联系但也存在区别。伤残鉴定侧重于确定身体损伤的程度,多应用于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方面。而劳动鉴定主要是针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其结果会影响到工伤赔偿、劳动就业安排等相关劳动权益。如果您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但不确定是否还需要进行劳动鉴定,或者对于劳动鉴定的流程、鉴定结果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竭诚为您解答。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职工在治疗稳定后,如因伤致残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市级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委员会需在60日内完成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天。一、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若伤残鉴定指代之为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在工伤职工经妥善治疗且其病情相对稳定之后,倘若因受伤导致残疾,并对其进行劳作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时,便应实施该项鉴定。该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人均可向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诸后,相关鉴定委员会必须确保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如有必要,可适当延长至30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做完劳动能力鉴订后。员工不能上班怎么办
在进行完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停工留薪期限未满一年的员工,按照疗愈其工伤事故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显示,仍需进一步休养的,则可继续获得休养;而对于已经度过了一整年停工留薪期的员工,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如仍然被认定为需要进一步休养的,便可继续享受休养权。在此期间,无论是停工留薪期满一年抑或是两年的工伤职工,皆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的权益。然而若是停工留薪期满达到两年者,需依据各省相关法规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