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哪些钱(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
导读:工伤事故发生时,若用人单位解除与受伤职工劳动关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规,还需...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哪些钱
导读:工伤事故发生时,若用人单位解除与受伤职工劳动关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规,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款。经济补偿按职工在单位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哪些钱
在工伤事故发生期间,如若用人单位选择解除了与受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向该受伤职工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另外,倘若用人单位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且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话,那他们还需额外支付赔偿款,这部分款项相当于经济补偿的两倍。
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按照受伤职工在该用人单位中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该名职工。
二、工伤期间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若被判定为违法行为,则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恢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种情况下的经济赔偿金额通常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参照该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工作的时间长度进行,以每个完整年份为单位,每满一年即须支付相当于该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而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相关待遇,例如医疗费用及停工留薪期限内的工资等,作为用人单位亦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支付给劳动者。
三、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怎么样呢
在职工受到工伤期间,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约无疑属于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
在此情形下,职工完全有权利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继续保留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者向对方索取相对应的损失赔偿。
此外,用人单位以不正当理由强行解除合同的做法,将使其自身埋下潜在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需承担支付大幅度的赔偿金额以及承担工伤职工所需薪酬福利的相关责任。
而对于受聘的劳动者而言,这可能他们陷入失业及相关保障缺失的双重困难境地。
当我们了解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哪些钱后,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重要问题。比如赔偿款的具体计算标准,这会因职工的工资水平、工伤伤残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再比如赔偿款的支付时间节点,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支付,职工该如何依法维权。这些问题都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倘若你在这方面仍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明确自身权益,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受伤之后,为了能够获得赔偿,往往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以后通会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但是有些人也有可能会因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工伤期间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伤残级别其实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补偿款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笔费用,是对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补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是适合的。因为,工伤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相应终止,也就是单位不会再为其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停止缴费后,如果出现旧伤复发或者需要更换假肢及工伤康复等情况,所需医疗费用就只能由职工本人自己负担了,而部分工伤职工如患职业病职工、烧伤职工等,工伤医疗期满后,进行后续治疗所需费用较多,仅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费用是远远不够的。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工伤职工不存在旧伤复发的情况,照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在此,我们的建议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谨慎,要根据自己的伤情斟酌处理,以免将来出现旧伤复发或者需要更换假肢及工伤康复等情况时,自己的工伤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
二、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因工伤残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依据这些条款做出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其实可以随便更改,当然也其实可以选择解除。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间解除会有可能牵扯到工伤赔偿的不完善,当然也其实可以对赔偿意见达成一致的时侯,在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会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