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导读:工伤鉴定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有明确规定,一般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但不包括...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导读:工伤鉴定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有明确规定,一般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维权。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进行工伤鉴定这段时间里,员工的工资待遇那可是有着明确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待遇会保持不变,就跟受伤之前是一样的,而且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给员工。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的就是员工在受伤之前的12个月里,平均每个月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之类的都算在里面哟。
不过,这里面可不包括加班工资。
大家要特别注意,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支付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那员工可是有权利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其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就会根据伤残的等级来确定后续的赔偿相关事宜,这里面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这些方面。
二、工伤鉴定期限过后还能评残吗
通常来讲,一旦工伤鉴定期限过去了,再去进行工伤评残就会变得比较困难。
工伤认定那可是得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来,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很可能就没办法被认定为工伤。
不过,要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像有正当的理由使得没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只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期限或许还能适当地延长一些。
要是不小心错过了工伤鉴定期限,也别太着急,还其实可以试着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这条路子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不过,这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和法律依据跟工伤赔偿可是不太一样的,到底能不能评残,以及要怎么去获得赔偿,得根据你自己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综合地进行判断。
所以,我强烈我们的建议你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给你提供更准确、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我们的建议,这样你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关于工伤鉴定期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应自事故伤害实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以30日作为总体时间限制。
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须向所在统筹区域的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既定程序提交申请,那么在相同时间段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我们了解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不满意该如何申请复查呢?这关系到后续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如果工伤鉴定期间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该通过怎样合法有效的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和工伤鉴定紧密相关的要点。若你在工伤鉴定及工资发放等方面还有疑问,或是遇到了棘手的情况,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我们的建议。
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1、工伤到工伤认定书下来期间,如果劳动者仍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如果过了医疗期的,只能按事假处理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工伤到工伤认定书下来期间,如果劳动者仍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如果过了医疗期的,只能按事假处理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大家看完本文有没有对于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有个清楚的了解。我相信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都其实可以游刃有余的解决它,不至于束手无策而错过了最好的补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