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的依据)
导读:土地闲置费征收规定如下:商业类房地产用地要按出让金总额的1.2%来征收,一般建设用地则是0.8%,工业及基础设施用地为0.4%。并且累计征收的总额不能超过...
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土地闲置费征收规定如下:商业类房地产用地要按出让金总额的1.2%来征收,一般建设用地则是0.8%,工业及基础设施用地为0.4%。并且累计征收的总额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这就是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的相关规定啦,不同用途的土地征收比例不同,且有总额限制呢。一、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闲置费用征收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的明确规定如下:
1、对于投入运营的商业类房地产用地而言,其所应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为出让金总额的1.2%;
2、对于一般的建设用地,其所应承担的土地闲置费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对于工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用地,其租金支付义务地向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4、总体而言,所有类型用地的累计土地闲置费征收总额不可超过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这一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其实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其实我们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其实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其实我们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土地闲置费滞纳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土地闲置费滞纳金通常按照每日未缴纳金额的0.05%计算。土地使用者未按照规定期限开发建设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以下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其实可以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征收土地闲置费。在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土地使用者仍未动工开发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开发、缴纳滞纳金等措施。滞纳金的缴纳旨在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履行开发建设义务,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具体标准。
三、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有哪些规定?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一般来说,补缴标准会根据土地的用途、取得时间、土地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对于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若未按约定足额缴纳出让金,通常需按照当时的市场评估价补缴差额部分。若是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以基准地价乘以一定的出让比例来计算补缴金额。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计算办法和标准,有的还会考虑土地增值情况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查阅当地的土地管理法规、出让合同及相关政策文件,以准确确定补缴标准及具体金额。
土地闲置费征收规定:商业类房地产用地按出让金总额1.2%征收,一般建设用地0.8%,工业及基础设施用地0.4%。累计征收总额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什么是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按出让金的20%以下征收土地闲置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什么是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土地闲置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这一规定秉承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因为土地闲置费不是形成开发产品的必要支出,企业不能因为缴纳了土地闲置费,该部分的商品房就其实我们应当比相同的其他商品房售价更高,因此土地闲置费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企业的“沉没成本”,即土地闲置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所以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为资产,即不能计入开发成本。该费用一般是由于企业管理上的原因导致开发经营安排不当造成的,因此属于企业的管理成本,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客观且偶然的原因导致的,也其实可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但不管何种情况,会计处理都把土地闲置费计入了企业“当期损益”。
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土地闲置费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在税前扣除。”
土地闲置费会计处理时其实我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与会计处理存在明显差异,在税前扣除时该费用其实我们应当归集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随着开发产品成本的逐步结转扣除,税会差异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进行调整。
纳税人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企业日常的会计核算还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处理,当需要申报纳税时,如果对当期损益具有影响的事项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不一致,就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不能因为税法有不同的规定,就按照税法的规定去进行会计处理,那样也是违法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征用了土地,而不开发利用的话,是要被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而且也会根据土地的面积大小来进行收取,因为我国的土地是不能被浪费的,浪费土地就是严重的浪费的我国的资源,所以,在征收土地的时候要想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利用这片土地,如果没有打算最好还是不要去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