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受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
导读:工伤赔偿主要涵盖: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者由单位负责;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发...
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
导读:工伤赔偿主要涵盖: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者由单位负责;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至六级伤残有按月伤残津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需注意,工伤认定是获赔前提,赔偿标准受多种因素影响。一、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涵盖这些主要方面。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里面就有诊疗费,那就是看病检查的费用;还有药费,买药的钱;住院费,就是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很重要,在这段时间里,劳动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能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护理费,要是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护理,那这护理的事儿就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的等级不同,劳动者能拿到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可是对他们因伤受损的一种补偿。
一至六级伤残的话,还有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能让这些伤残程度较重的职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生活。
另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时候,按照地区的规定来支付这些费用。
不过要特别注意,工伤认定可是获得赔偿的前提,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而且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会受到地区、伤残等级以及个人工资等好多因素的影响,可不是固定不变的。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时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如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其次,准备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作出决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认定的标准及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
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4.作出决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
5.送达: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在探讨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时,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除了常见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项目外,若工伤造成了伤残,还涉及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不同补偿。而且,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同,赔偿的标准和额度也有很大差异。在申请赔偿过程中,手续繁琐且容易出现问题。要是你对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赔偿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能获得哪些赔偿,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受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受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受工伤应该得到赔偿如下:
1、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受工伤应得到哪些赔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的建议大家其实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其实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其实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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