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界定有哪些标准(我国童工界定标准是什么)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界定主要依据。通常在规定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事故受伤,工作前后做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遭暴力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
工伤的界定有哪些标准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界定主要依据。通常在规定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事故受伤,工作前后做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遭暴力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受伤等算工伤。但因故意犯罪等导致伤亡不算。工伤认定需综合多因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一、工伤的界定有哪些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可是工伤界定的主要依据。通常来讲,有这么几种情形会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说,在那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又处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缘故而遭受了事故伤害,这肯定算工伤。还有,在工作时间的前后,还在工作场所内,干的是跟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结果受到了事故伤害,这也得算工伤。
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遭受到了暴力之类的意外伤害,那也妥妥的是工伤。患上职业病的情况也属于工伤范畴。要是因工外出期间,是因为工作原因才受到了伤害,或者发生了事故导致下落不明,那也得认定为工伤。像在上下班的途中,如果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那也能算工伤。不过,要是因为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这些原因导致的伤亡,可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得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好多方面的因素,而且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进行认定。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时间有限制。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如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申请。
其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后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后,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伤残补助金: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等:达到一定伤残等级且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此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依当地规定)。
在探讨工伤的界定有哪些标准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确定为工伤后,工伤赔偿的具体范围和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不同等级的工伤在赔偿额度上有很大差异。此外,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以及时间限制也至关重要,一旦错过规定时间,可能会影响权益的保障。倘若你对工伤的界定标准仍有疑问,或者在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与指导。
我国童工界定标准是什么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现如今,一提起童工,大家首先想到的便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人们的印象当中,童工与未成年人的概念是一样的,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童工并不是我们口中所说的未成年人,而且未成年人与童工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区别,这里小编就给大家说一下童工界定标准是怎样制定的。
首先要确认,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年满17岁,虚岁18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童工。
但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此17岁只属于未成年工。同时根据该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不满16周岁方为童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实我们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综上所述,童工界定标准并不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年龄大于16岁,而小于18岁,这属于未成年工。通过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对童工已经有了一个了解,而且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雇佣童工,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若让童工从事高危行业,那么很有可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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