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有效。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签订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

有效。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签订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有效。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签订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管辖?

租赁纠纷,虽然是以对不动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但依其性质而言,仍然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对于不动产纠纷,各国一般都明确为专属管辖。但是,这些专属管辖是针对涉及不动产物权性质,还是包括了与不动产有关的所有纠纷在内,在不同法域,尚有不同的理解。我国目前的做法大致是,只要是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一般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相关阅读

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租赁合同的有效、无效也是众多租赁合同纠纷出现的争执点。在我庭处理原告王珍诉被告旧宫一村及被告北京祥泽园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被告祥泽园公司与旧宫一村于2000年10月15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租赁场地,实际上原告已在2000年初就因与旧宫一村签订租赁合同而实际占有,故祥泽园公司与旧宫一村签订的租赁合同应为无效。而祥泽园公司则认为其与旧宫一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其租金是通过原告交纳的(声称其不仅承租旧宫一村的土地,即涉案纠纷土地,还承租了与此诉争场所相邻的原告王珍的5间房,又因王珍系旧宫一村的村民,就让其帮助向旧宫一村代交租赁场地费用),而旧宫一村则辩称,我村并未有与祥泽园公司存在租赁合同的记载,因不存在租赁合同的记载,也就谈不上该合同有效无效。庭审中,祥泽园向我院提交盖有旧宫一村公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其表示原件无法找到。

对涉案租赁合同纠纷,经我庭向当时在合同上盖章的旧宫一村的有关人员了解,当初祥择园公司与旧宫一村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为了祥泽园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其并不实际存在。根据祥泽园公司的营业执照载有的该公司成立时间可知,在祥泽园公司与旧宫一村签订所谓租赁合同时,祥泽园公司尚未成立。

同时,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双方的合意,在旧宫一村也否认存在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本院无法认定存在该份租赁合同。就不存在的租赁合同而言,谈不上其有效和无效的问题,最后,我们以祥泽园公司与旧宫一村并不存在客观实际的租赁合同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确认旧宫一村与祥泽园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之争

租赁纠纷没有租赁合同可以起诉吗

房屋租赁的时候产生了纠纷,就算租客没有租赁合同,也可以用缴费的租金等等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没有和对方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承认有口头合同,对方和原告说的合同保持内容一致,对方不赖账,因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一、合同未履行应付的违约金和损失怎么赔偿

首先,如果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那么都可以要求对方来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如果是延迟了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那么就应该来支付这个价款或者报酬所逾期的利息。其次,如果不履行非金钱上的债务或者是履行的不符合约定的,那么对方都可以要求另一方来履行,但是有下列任一情况之一的,需要除外。第一,在法律上或者是在事实上并不能够进行履行。第二,债务的标的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是如果履行的话,履行的费用太高。第三,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并没有要求要履行。那如果质量不符合所约定的质量,那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对于违约的责任约定并不明确的话,那么受损失的方就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的来进行选择。要求修理,更换或者是重做,减价,甚至是退货等等。那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有这样规定的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那么对于当事人是有着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不可以擅自变更或者是解除合同。如果单方面擅自解除了合同,或者是变更了合同,那么就违反了《民法典》上的有关规定,就应该来承担违约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民法典》的另外一条规定有这样规定的,如果一方没有好好的履行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的合同并不符合规定的话,那么就应该赔偿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了合同履行之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可以超过违反合同中的另一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所预见到的或者是应该预见到的,因为违反合同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因为约定的时候一方违约了,那么应该根据当时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为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一个计算的方法,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是低于造成的损失的,那么当事人也可以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来进行一个相应的增加。另外,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四百八十一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的话,那么就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所在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所以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重视起来,让它具有法律效益,这样在发生了变故的时候也可以更好地来保护自己得权益,避免自己受到更多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未订立提前解约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提前解约的处理办法:

1、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或者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纠纷问题。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一)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二)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三)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四)双方通过电子邮件、QQ聊天约定的合同,也可以视为书面合同。

(五)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