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日离婚?(上海9月1日起试点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如何预约?)
以下资料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驻日本大使馆,资料经本站整理汇编而成: 一、在中国大使馆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是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的夫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以下资料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驻日本大使馆,资料经本站整理汇编而成:
一、在中国大使馆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是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的夫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必须同时亲自到大使馆登记离婚。
二、在日本市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在中国国内结婚,且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日本自愿离婚,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相当于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办理离婚手续。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登记结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有点象我国基层法院的民庭)提出离婚诉讼。
三、日本政府出具的离婚文书日需要到中国使用,需在中国驻日大使馆办理认证手续。
四、必须在中国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1、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如自愿离婚须亲自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2、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或双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可委托国内亲友、律师作为代理人向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人可到中国使、领馆办理离婚委托书公证。3、离婚委托书如何办理?A、离婚当事人的中国护照及复印件B、填写《授权委托书》填写《授权委托书》时要在领事官面前签字并填写当天日期。C、填写《离婚意见书》,注明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D、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E、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F、本站律师建议把《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一起公证。
如何办理涉日离婚?拓展阅读
上海9月1日起试点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如何预约?
记者26日从上海市民政局了解到,上海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试点结束后将正式实行全市通办。 试点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在试点期间: 既可以在户籍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也可以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暂不纳入试点的事项: 考虑到全市通办尚处于试点阶段,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办理方式: 市民可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任一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办理的预约。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试点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央视新闻;阿法)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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