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什么(向谁起诉?如何选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
一、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上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
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二、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诉讼法对法院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般刑事案件的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什么拓展阅读
向谁起诉?如何选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准备好起诉材料后,下一个该思考的问题就是应该去哪一个法院起诉?
据统计,截止2021年10月1日,我国共有3537家法院,其中,最高法院1家,高级法院33家,中级法院416家,基层法院3087家。当然,并不是向任意一家法院提起诉讼都可以的,而是只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才能正常进入审理程序。因此,为避免案件出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情况,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
壹 | 分清法院层级,确定受理级别
我国的法院在体系分为四级,从上到下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不同层级的人民法院受理不同的民事案件。大部分民事案件需要向当事人行政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即可,但对于重大涉外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与仲裁相关的案件则需要向行政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很少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贰 | 分清案件类型,确定备选法院
在确定受理法院的级别后,需要从同一级别的法院中进一步选择出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我国,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于是便产生了很多例外情况,包括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事实所在地法院管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法院管辖,更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有特定法院管辖。下图详细罗列了现行法律中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管辖规定,在提起诉讼之前可以对照查看。
在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当先行区分案件的类型,之后再进一步确定案件的管辖依据和管辖法院。
根据管辖确定规则,有时能够找到多个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向既有利于案件审理,又不会过多产生诉讼成本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叁 | 提起管辖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当然,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对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案件进行抗辩。如果经核对发现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应当及时提出管辖异议,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超过该期间没有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对受理法院管辖权的认可,后期再想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对于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中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还有很多,包括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等。同时,近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种通过转让债权来变更受理法院的行为,该行为可能会因严重冲击法院的管辖秩序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实践中应当谨慎使用。案件管辖是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第一步,选择准确、恰当地管辖法院,对后期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选择具有管辖权法院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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