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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重组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终止,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一个或多个新设公司,原公司继续存续在此过程中,股东大会的决策机...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重组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终止,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重组需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终止,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分配给一个或多个新设公司,原公司继续存续
在此过程中,股东大会的决策机制、债权人保护制度以及财产分割方式均有所创新
例如,股东大会审批分立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份数额通过,同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和承认程序更加完善,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此外,对于财产的分割,允许采取实物分割、现金补贴等多种方式,以提升企业重组效率
这些改革措施既便利了企业运作,又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的决定,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
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承担亏损的风险
公司应当提留法定公积金,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其他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由缔结公司合同设立
公司合同包括经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也可以是全部股东作为甲方,公司作为乙方签订的
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其营业场所保管所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的清单;对于国有企业改建设立的国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清单不向投资者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原公司的债务由新设公司或者原公司承担
公司分裂时,原公司终止,各新设公司开业;公司分割时,原公司继续存续,新设公司开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以公司合并、分立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是,不得超过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之日起三年
这一期间不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的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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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工资改革新规定

甘肃省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规定 一、关于参加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全省共674342人
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我省一直安排与离休干部一起调整,因此,这次调整不含这部分人员
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
本次调待标准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即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
1、普调水平
按照国家关于普调的政策原则,我省普调的水平较往年略高一些,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在全国月人均增幅120元的基础上,继续考虑了边远艰苦地区退休人员的情况,在普调额度中又增加了一块,月人均增加到160.08元;二是考虑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对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的影响;三是考虑了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普调主要考虑了退休人员的三种情况: 一是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
主要体现了一个公平原则
具体安排是,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58元;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月人均增加41元
这是最基础的一块
二是按全部缴费年限调整
它主要体现的是一个效率原则,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缴费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幅度越大
这项政策我省已连续实施了四年,退休人员普遍反映良好,今年仍沿用此调整办法
按照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办法,在人均调整的基础上增加
三是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
此项调整,主要是从关心高龄退休人员的角度而设立的
这一调整办法我省已进行了三年,广大退休人员,尤其是高龄退休人员反映较好
2010年,仍设三个档次,让7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进一步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
具体是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2、特调水平
按照国家的安排,列入我省特调范围的主要是三类退休人员:一是高级职称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
我省已连续进行了五年特调,年增幅在40-80元之间,五年间共增加280-310元
今年安排特调时,继续考虑在各项普调的基础上对正高职称退休人员再增加90元,副高职称退休人员再增加70元
二是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工商业者等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的问题
国务院要求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人员、原工商业者在调待中要给予适当提高
我省本次将时间延伸到1960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人员
主要是考虑到国家建设“一五”期间,大量内地、沿海大中城市人员支援大西北,为西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做出了很大贡献
这部分人员又普遍都是1954-1960年期间来甘肃工作的
同时这部分人员由于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因此,经过省政府慎重考虑,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执行的
这样,即照顾到“一五”期间来甘肃的老同志们的关切,也将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人员、原工商业者纳入其中
具体办法是,在各项普调和前一项特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
以上两项特调的月人均水平为51.7元/月,涉及1178名正高、13643名副高职称人员,173668名1960年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
三是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调待问题
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今后在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各地要继续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给甘肃的批复中,再一次强调要认真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我省的安排是,在这次普调和特调以后,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393元的,一律调整到1393元
1393元的标准,是在2009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加上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调待增加幅度计算而来的
三、关于我省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近年来,我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加,中央财政补助逐年增多
2009年基金征缴收入107亿元,中央财政补助25.72亿元,当年总收入138亿元
减去支出107亿元,当年结余31亿元,累计结余137亿元

企业分立程序的改革与创新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的主要规定是:根据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对于人员转隶方面的规定要求,所有涉改人员,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在人员转隶阶段,申请提前退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这条规定,对所有参改人员均有效,当然也对公立医院的职工同样有效
这就是说,在机构改革中,男满55岁以上,女工人满45岁,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满50岁,都可以提出提前退休
申请提前退休的时间,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人员转隶阶段,当下就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单位向组织人事、社保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提前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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