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校园欺凌具体指什么?判定校园欺凌的六要素)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一、表现形式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表现形式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孤立、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二、法律对于校园事故的规定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归类上,应从教育的特定环境出发,以民法的归责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根据校园伤害中致害主体的不同,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以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错的责任事故等四种类型。
一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三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四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六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七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三、各国措施
挪威
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挪威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澳大利亚
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增进师生们对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解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其理论依据是:只要认识到骚扰、折磨与自己不同的人是错的,那么欺凌问题就得到解决了。
以色列
以色列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以色列还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和研究提供支持,以求寻找到个性化的解决办法。调查发现,欺凌现象发生最多的是在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很多学校采取的办法很简单,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让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等。
美国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校园欺凌在初中(6-8年级)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但依然存在,是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
综上所述,要想减少校园欺凌的情况,需要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从小向孩子灌输尊师重道懂礼貌的思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能建设和谐的校园。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拓展阅读
校园欺凌具体指什么?判定校园欺凌的六要素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教育部等部门也先后多次发文,体现了治理校园欺凌的坚定决心。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人们却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校园欺凌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这是绝对错误的认识。要知道,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的伤害非常巨大,有的甚至会留下终生阴影。因此,校园欺凌者不能仅仅受到道义上的指责,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晓英、晓青等人是一所职业学校二年级的学生,她们在学校里飞扬跋扈,很多同学都敢怒不敢言。仅因为怀疑一年级新生晓欢在背后说她们的坏话,晓英、晓青等人便闯入宿舍对晓欢拳打脚踢,还往晓欢头上浇脏水,揪着她的头发猛往地上撞,让她跪下向每一个人喊爸爸,拿拖把当椅子逼着她在上面晃来晃去……直到晓欢不敢说任何话、不敢看任何人了,晓英、晓青等人才扬长而去。
被打后的晓欢神志恍惚,情绪低落,后请病假回到家中。她总是躲在屋里不敢出门见人,只要一提到学校就会大喊大叫,而且晚上经常失眠,睡着以后也会做噩梦。医生诊断晓欢为应激性障碍,目前处于抑郁状态。在律师的指导下,晓欢的父母带着她拨打了110报警。
很快,公安机关对晓欢遭遇的校园欺凌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将晓英、晓青等人抓获归案。经鉴定,晓欢身体所受损伤属轻微伤。但是,比身体伤害更严重的是晓欢受到的心理伤害。随后,检察机关以晓英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晓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晓青等参与欺凌的几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晓欢因被欺凌而心理受到重创,等待晓英、晓青等人的,则是学校的开除和铁窗下的眼泪……这里没有赢家。
人们都知道校园欺凌是不对的,应该预防、制止校园欺凌,但是,人们真的了解校园欺凌吗?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呢?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可以根据6个要素来考量:
第一个要素:校园欺凌的主体是学生。校园欺凌仅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而不包括老师或者校外人员对学生实施的体罚或者其他欺凌行为。本案中,晓英、晓青、晓欢都是在校的学生,符合校园欺凌的主体要素。
第二个要素: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蓄意或恶意心理。也就是说,行为人本身就是蓄意或恶意欺负其他学生,希望他人因此受伤或者感到不适,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晓英、晓青等人明显带着恶意闯入晓欢的宿舍实施欺凌,符合校园欺凌的心理要素。
第三个要素:校园欺凌发生在校园内外。教室、操场、厕所、校园门口、上下学途经地等都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场所,校园周围的超市、网吧、影院、书店等也是校园欺凌的可能发生地。所以,校园欺凌不仅发生在校园内,同时也包括校园外。尤其是在寄宿制学校,宿舍常常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本案中的校园欺凌就是发生在宿舍内。
第四个要素:校园欺凌往往是恃强凌弱。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双方具有不对等性,欺凌者往往凭借某种强势条件而对被欺凌者蛮横霸道。所谓“强”不仅仅是体力上的,也包括人多势众、家庭背景等其他强势条件。本案就具有这一典型特征,晓英平日里在学校飞扬跋扈,这次又仗着人多势众对晓欢实施欺凌,具有明显的恃强凌弱的特点。
第五个要素:有具体的欺凌手段。校园欺凌者采用了具体的欺凌手段,如殴打身体、言语辱骂或者孤立排挤等。本案中的晓英、晓青不仅殴打了晓欢,而且还有言语辱骂等行为。
第六个要素:给受欺凌者造成了伤害后果。不论是身体伤害,还是财物损失、心理伤害,都属于欺凌造成的伤害后果。本案中,虽然晓欢的伤情为轻微伤,但是,她的心理受到很大伤害,已经出现了抑郁状态,这也属于伤害后果之一。所以,最后晓英、晓青等人受到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的想法,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人民法院结合晓英、晓青等人的犯罪年龄、悔罪态度、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最终分别判处1年和11个月的有期徒刑。(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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