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公租房条件(没收入限制!1.6万套公租房最全申请攻略来了!附楼市新政解读)
一、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以下两类人可以申请:(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
一、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下两类人可以申请: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个人/家庭)申请条件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单位整租)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符合: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蓝箭律师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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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入限制!1.6万套公租房最全申请攻略来了!附楼市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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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小编为大家报道了最新的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消息
(猛戳下图可以再次回顾哦)
消息一出来
后台就收到了许多粉丝的留言和提问
最多人关心的问题就是
↓↓↓
是不是只有单位可以申请?
没有本市户籍怎么办?
哪一种情况会被取消资格?
就这些热点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近日举行了“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推出供应咨询活动”。来,跟着小编一起找答案吧~
热点问题Q&A
问题
01
本次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对个人收入作出相关限制吗?
本次公租房,跟个人收入不挂钩,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员工,都有资格申请。
问题
02
是不是只有单位可以申请呢?
不是的。申请有两种方式:以单位整体租赁或个人(家庭)的方式申请。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1单位整体租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
单位中哪些员工符合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意思是说,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非本市户籍也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经开始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并持续到4月28日,有意向的小伙伴火速向所属单位说明,由单位负责汇总申请哦!
2
以个人(家庭)的方式申请:
申请条件:
✦在广州工作
✦年满18岁~35岁
✦本市户籍
✦本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名下均无房且未享受过公租房(或廉租房)保障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半年以上
此外,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合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但根据相关规定,目前个人(家庭)的方式的申请还没有开始接受办理,预计会在下半年开放。对此,小编会及时留意最新消息并及时报道。
问题
03
成功承租后,哪一种情况会被取消资格?
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组、出借、调换,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两个月,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及以上。
问题
04
本次公租房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入住呢?
公租房已经有基本装修,但是需要承租人买家电,程序申报审批下来,最快七月到八月就能入住。
问题
05
如何获得更多公租房消息?
可以致电市住房保障办83195555或者广州政府服务热线12345哦。
而关于昨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网发布了相关解读信息。
全文如下:
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居住属性定位的精神,坚决打击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住房限购政策
(一)“取得不动产证”时间是指不动产登记时间。
(二)个人将名下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自受赠人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只能购买(含受赠)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住房不限购,但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在从化、增城区拥有住房,不影响其在其他9区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
二、关于住房信贷政策
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申请人,或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关于商服类房地产项目
(一)商服类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商服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使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
四、关于执行时点
3月30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30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2017年3月30日
最新播报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天下午,就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1日
编辑 | 黄慧敏
来源 | 广州政府网、大洋网、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网、广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申请公租房条件(没收入限制!1.6万套公租房最全申请攻略来了!附楼市新政解读)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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