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在哪个民政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在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必须办理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
在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必须办理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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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拓展阅读
离婚手续在哪个民政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手续在哪个民政局办理?
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手续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地址。
离婚需要去几次民政局,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需要去两次民政局,第一次去是申请离婚,经过三十日冷静期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离婚时,需要准备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在婚烟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过离婚冷静期,需要准备全部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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