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和数额,可能因为经济等因素有所差异。但是还是要补偿,所以开车请小心,也许就在一个不经意间你就能毁了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这种亲人失去的创伤是无法被金钱而取代的,蓝箭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拓展阅读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2022年1月,家住上海市奉贤区的张某父亲(63岁)在外出逛街时,被赵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当场撞死。交管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对死亡赔偿金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赵某告上法院。
该如何计算张某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案发生在上海,赵某住所也在上海,故应由上海当地法院管辖。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上海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29元。如果本案在2022年起诉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应适用2021年的统计数据。
我们来看下具体赔偿额的计算。张某父亲已年满63周岁,按照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规定,张某父亲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为17年,即82429元乘以17年,等于1401293元。
赵某在事故中为全责,通常要100%赔偿,所以1401293元不打折扣。除了死亡赔偿金之外,还应赔偿丧葬费;如果存在被扶养人,还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一部分,剩余大部分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方赵某承担。
赵某当场撞死张某父亲,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能积极赔偿,真诚悔罪,有可能被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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