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者是什么意思(探店被处罚,医疗广告代言人边界在哪里?|广告合规之代言人认定)
广告代言者是什么意思代言人指为某种商品做广告代言的一些明星或者知名人士,也指为某一群体着想的代理人。相关介绍:代言人的目的是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
广告代言者是什么意思
代言人指为某种商品做广告代言的一些明星或者知名人士,也指为某一群体着想的代理人。
相关介绍:
代言人的目的是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的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品牌形象代言人发挥作用的机理是情感移植。品牌形象代言人作用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体现品牌个性、造成品牌识别、增加品牌权益。
越来越多的中国明星出现在各个奢侈品牌的广告上,杂志上,电视宣传上等等。近几年的纽约时装周和欧洲各大时装周也越来越经常地看到中国明星的身影。
相关知识点
一、如何进行广告的合法性审查
1、广告内容涉及商标标识、专利的:广告内容涉及商品名、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需要提供相关合法的权利证明材料: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
2、广告内容涉及他人名义和肖像的:需要有权利人本人书面同意使用的证明原件。同时约定,广告主发布的广告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应由广告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广告公司可以与广告主约定,因该广告侵犯他人肖像权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广告主支付广告公司因该纠纷所支付的律师费、赔偿金等一切损失。
例如:刘*玲力士香皂广告、瑶-明与可口可乐广告、临终关怀医院使用老人肖像做广告,某医院使用年轻女演员肖像做的流产广告等等,因为欠缺肖像权人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书面文件而产生纠纷。
临终关怀医院案例,因为该医院院长曾经上过**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广告公司业务人员而对其由衷产生敬意和信任,未要求该临终关怀医院提供老人同意使用其肖像做广告的书面证明,最终导致广告公司败诉。这个案例的教训是:广告法明确规定使用公民肖像做广告,应当经过肖像权人本人书面同意。无论对方多么值得信赖,无论对方说出什么理由,都要要求对方提供肖像权人本人的书面授权。
北京某民办医院,未经许可使用某演员的肖像在报纸、车身和网站上发布医院广告,侵犯该女演员的肖像权。原告起诉医院和广告公司、报社,一审判令侵权者各赔偿五万元人民币。医院和报社未上诉,只有广告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原告同意广告公司赔偿2万元,该赔偿款由医院支付。这个案件我们的经验是合同中约定,医院发布的广告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责任由医院承担,也不放弃减少赔偿额的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3、广告客户提供的广告小样、广告资料,应当:
1)广告公司应该把广告客户提供的所有资料制作一份清单目录,由文件提供者在清单上加盖公章;或者要求对方在其提供的资料上逐页加盖公章。
2)由广告客户出具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保证其对广告小样和其他资料拥有著作权,如果出现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由资料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即使法院判决由广告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该赔偿责任也由委托人承担。
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为申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了一系列申奥的公益广告。市政府办公厅提供给广告公司几本外事画册,要求广告公司从这些画册中寻找素材,免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申奥公益广告。因这些外事画册上使用的照片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引发了摄影师诉广告公司著作权纠纷,最终由广告公司赔偿摄影师图片使用费及公证费等。
4、对方提供的广告资料,不应当含有不正当竞争的内容。
广告中使用“第一品牌”等内容的现象较多,甚至出现同一行业、同一类商品有两个以上“第一品牌”的现象。此类广告宣传,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告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国家工商局早在2001年就发布通知,禁止在广告中使用第一品牌字样。
二、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不能做些什么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
6.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和奢侈享乐的生活方式的说明和渲染;
7.宣传有损害国家、民族尊严的内容。四、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内容;不得含有集资或者变相集资内容。
以上知识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广告法如何理解广告代言者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蓝箭律师网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广告代言者是什么意思拓展阅读
探店被处罚,医疗广告代言人边界在哪里?|广告合规之代言人认定
编者的话】自从3月21日本公众号推出《医疗广告合规红宝书》,三天之内阅读量节节升高,在医疗行业里引起不少的关注度。“红宝书在手,医疗广告无忧”的江湖传言显然是夸大其词了,“红宝书”只是对现有医疗广告合法合规性条款给予系统梳理,条条框框,其生命力仍然在于实践、在于应用、在于一个个鲜活的宣传文案。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是广告法明文规定的,但是“推荐官”、“体验官”、“网红探店”等模式应运而生,由于没有规避法律风险,导致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试图从正向合规层面探讨医疗广告代言人认定的边界问题,对于合规措施和方案,需要就具体问题由智法联律师团队给出具体的建议。
01 医疗广告代言人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数据
使用威科系统对“广告代言人医疗”行政处罚案例搜索,结果显示共有1,770条;按地域分布排名前六的省市为: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吉林、四川。
02 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以下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五)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六)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八、医疗美容广告中涉及“医生”“专家”的,市场监管部门应注意以下情形:
(一)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属实的,应认定为使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法行为。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
一、广告代言人及广告代言活动的界定
(一)广告代言人及代言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代言活动是广告代言人受广告主(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委托,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广告主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证明的一种商业广告活动。
(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所指的“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需区分以下几种情形:
1.在广告中将身份信息予以明确标示的,如姓名、职业等,对消费者表达自己对产品的推荐、证明,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属于以自己的名义,利用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广告代言;
2.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告中以其名义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也属于广告代言;
3.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主体,如:知名文艺工作者、知名体育工作者、专家学者、“网红”等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等,因其具有高度身份可识别性,虽然广告中未标明身份,但公众通过其形象即可辨明其身份的,属于以自己的形象,利用了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广告代言,即使是以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其他身份,如“××体验官”等进行推荐证明,也不能改变广告代言人的身份特征;
4.网络直播活动中,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参与网络直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5.含有商业植入广告的综艺节目中,参与的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等,以自己的名义为植入的商品、服务进行了推荐、证明(如通过创意中插、情节设计等广告形式),符合广告代言人的定义,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6.广告主及其工作人员对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证明,一般不认为是广告代言人;
7.如果广告中没有标明身份,公众也难以辨别其身份,则不是以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商品或服务推荐,该种情形可以认为属于广告表演,而不是广告代言;
8.已建立广告代言关系的广告代言人接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委托,通过自设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包括各类自媒体、社交媒体)发布广告,同时构成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
03 被认定为医疗广告代言人的形式
- 使用患者形象
JF口腔门诊部涉嫌违反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案
经查:2020年6月23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正式发布《XX集团优秀病例分享-【地包天牙齿矫正病例】》的广告宣传推文,内容有:“韩某女15岁学生就诊时前牙地包天,否认遗传史,影响美观,故来院咨询矫正。
设计方案:全口固定矫正上下颌粘固金属自锁托槽,排列上下颌牙列,后期辅助皮圈牵引解决前牙反颌。并分享该患者术前以及术后一年的面型以及内口的正面及侧面照片;2020年8月7日当事人又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牙齿矫正的这些问题,你知道吗?》的广告宣传推文,内容有:“牙齿矫正前后对比图,快来一起变美吧”并附有2位患者地包天隐形治疗病例前后对比图,拥挤深覆合隐形治疗病例前后对比图,深咬合病例治疗前后对比图,上述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韩某、张某一、张某二等三位患者作了推荐和证明。
另查明,患者韩某与太原XX、患者张某一和张某二与大同XX口腔医院分别签订《案例分享约定书》,韩某同意太原XX、张某一和张某二同意大同XX免费使用自己正畸视频、照片等且可用于商用,又将患者的病例、照片等免费提供给当事人使用。
上述两篇广告宣传推文是当事人委托第三方XX元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当事人免费获得的三位患者的病例等相关素材,结合图片、文字等材料,通过整合排版,形成推文,由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每篇推文的制作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上述两篇宣传推文的广告费用合计人民币20000元,当事人已支付完毕。
《XX集团优秀病例分享-【地包天牙齿矫正病例】》广告宣传推文自2020年6月23日发布至2020年8月25日,期间点击量总共79次。
《牙齿矫正的这些问题,你知道吗?》广告宣传推文从自2020年8月7日上线发布自2020年8月25日,期间点击量总共42次。
2020年8月25日当事人自行删除微信公众号上的上述两推文。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自媒体发布上述违法广告,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且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使用医生形象
YF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案
现查明,涉案广告1:自2019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13日,当事人在微信号上发布标题为《热玛吉|女人一生至少做一次的项目,唤醒年轻!》的文章。当事人发布的涉案文章宣传:“拥有…“韩国Topclass”等高端医疗品牌,分布在…广州、…东京、苏黎世等城市,服务全球爱美精英人士”的内容。该广告宣传的服务内容的提供者等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广告费用是人民币5000元。
涉案广告2: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19日,当事人在第三方平台新氧医美APP,发布了假体隆胸的整形医疗美容服务广告,该广告宣传使用了2位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形象,配合“擅长项目…美体塑形”、“擅长项目…胸部综合整形”等文字宣传,为当事人提供该假体隆胸项服务做推荐证明。
该广告费用为人民币817元。
涉案广告3: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8月13日,当事人在第三方平台更美APP,发布医疗广告宣称接受修复术后“XX率高/恢复快”等内容,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该广告费用是715元。
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1,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形,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涉案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2,属于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情形;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3,属于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情形,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行政命令,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零贰拾陆元整。
- 使用员工形象
NFS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违反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案
现查明:2019年7月12日至7月23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蝶变纽菲思演绎‘晴’彩人生——纽菲思韦韦”的宣传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当事人的员工形象及照片作推荐证明。
2019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韩国XX】7月18日坐诊,限时预约,定制您的韩式美丽”,其中有图片和文字称“重重的眼袋被黑眼圈加深,眼窝凹陷,实在没有勇气裸妆去上班……差不多第三周了,化完妆觉得自己好美,哈哈,填充的位置也开始软化,洗脸的时候手感也更自然……”以及“我的下垂脸拯救记”的宣传内容。
上述广告内容中,使用了XX的形象和照片作推荐证明,自行制作发布,无广告费用。
鉴于以上事实,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现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 使用明星等公众人物形象
BM医疗美容涉嫌违反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案
查明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2月至5月,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大众点评网中以及通过程序化购买方式发布医疗广告,上述广告中含有“形象大使:王某花样姐姐王某首度代言花落BM”、“王某坦言:BM带给我的,不仅是以全球领先的高超医疗技术及中韩巨星医师团队让我的外在变的更好,因年轻美丽而闪耀的自信,也让我对未来充满更多信心与期待!”、“BM是我的美丽管家,也是最好的闺蜜、不管是皮肤,还是我的脸庞与体型,都能非常放心地交给她!铂曼让我发掘了更好的自己”等内容。
经查,王某并未授权当事人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当事人的上述广告行为属于当事人单方面行为,王某本人及其经纪人对其并不知情。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未授权的代言人形象,利用明星效应推广其医疗服务,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在广告中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形象,利用明星效应欺骗消费者,推广其医疗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针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广告行为,鉴于当事人上述广告的受众范围小,影响力有限,在办案人员询问时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积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于办案人员调查时及时修改了相关违法广告画面,纠正错误,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整形日记等顾客体验评价
XM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违反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案
经查明,自2017年12月8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在其官网首页“美丽日记”板块上利用患者作推荐、证明,当事人的广告费用为3000元。
我局认为,当事人利用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处广告费二倍的罚款,即人民币陆仟元整。
- 体验官
- 网红探店
JH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广告、在医疗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未标明限时优惠期限以及销售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平台设有微信公众号“上海JH医疗门诊部”以及视频号“上海JH门诊部”,上述两个账号主体均为上海JH门诊部有限公司。
1、2021年3月30日,当事人在其微信视频号“上海JH门诊部”发布标题为《时尚博主探店》的视频广告。
该视频展示当事人医生为患者家某(时尚博主)进行瘦脸针、唯瑅水光针、下颚缘提升等医疗项目的诊疗全过程,该患者在视频中展示术前术后对比,并在视频最后推荐观众至当事人经营场所体验上述项目。
视频制作期间,当事人为该博主提供免费的瘦脸针、唯瑅水光针、下颚缘提升等医疗美容服务,并利用其形象作为代言人为当事人的医疗项目进行宣传。
2、上述视频广告为当事人于2021年3月1日委托XX计算机网络信息咨询事务所进行专业拍摄,对该博主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接受医疗服务的全过程进行拍摄并提交相关视频素材的毛片,后由当事人对视频素材的毛片进行剪辑并配以文字,最终形成标题为《时尚博主探店》的视频广告。
2021年3月30号,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在其微信视频号上擅自发布医疗视频广告《时尚博主探店》。
2021年9月3日,当事人自行删除上述视频广告。
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3月29日,当事人上述瘦脸针、唯瑅水光针、下颚缘提升等医疗项目的销量共计23人次,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当事人上述瘦脸针、唯瑅水光针、下颚缘提升等医疗项目销量共计27人次,该违法广告发布前后相同时间段内,涉案广告服务销售数量无明显变化。
上述视频广告的制作费用为人民币110000元。
又查明:2021年7月2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海XX医疗门诊部”发布的标题为《“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的广告推文,通过招募消费者体验 诊室牙齿美白套餐的形式,来推广牙齿美白品牌 的产品并收集相关案例,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1、上述推文中出现全球众多牙医推荐的第一牙齿美白品牌等广告用语,该广告用语系当事人对品牌方提供文案内容直译后运用在上述推文中,当事人并无相关依据证明为全球众多牙医推荐的第一牙齿美白品牌。
2、上述标题为《“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的广告推文中还介绍患者罗某的接受诊疗后的体验,配有“罗某,265色调变白她的治疗:尼特怀特22%Cp带回家观看故事我更自信,感觉好多了”等文字,并附有患者罗某的照片。当事人在宣传上述牙齿诊疗服务时,使用了品牌方患者形象作为代言人进行宣传。
3、上述推文广告为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委托XX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文字翻译件、图文等进行排版以及页面美化后,当事人再结合牙齿美白体验官招募活动具体要求再进行文字及图片的编辑修改,最终形成推文《“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
2021年7月2日,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医疗广告《“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
2021年9月3日,当事人自行删除上述推文。
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3日,无消费者报名参与或购买上述诊室牙齿美白套餐。上述推文的制作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
还查明:2021年6月12日,当事人在其微信视频号“上海JH门诊部”发布标题为《颜值情报局——光子嫩肤》的视频。
该视频在介绍OPT光子嫩肤等项目的限时优惠活动信息时,有“OPT光子嫩肤原价2500元活动限时价1250元2人团1200元/人…”等信息内容,未标明限时优惠活动时间。
2021年9月3日,当事人自行删除上述视频。
当事人开展上述优惠活动前,系以人民币2500元销售OPT光子嫩肤等项目。
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无消费者报名参加该限时优惠活动,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最后查明:2021年7月2日,患者朱某某至当事人经营场所接受诊疗,当事人向患者朱某某提供的“眼窝脂肪填充(主任)”、“微创内资开大(主任)”、“上睑提肌加强单侧(主任)”、“日式重睑切开修复(主任价)”以及“化验费”等项目的诊疗服务未明码标价,且该患者在接受诊疗前未在《收款单》上签字,当事人未经患者确认收费明细即收取其手术费用人民币77426元。后因消费纠纷,当事人已将手术费用人民币77426元退还患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时尚博主探店》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在《时尚博主探店》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家某作为代言人为其诊疗项目进行宣传的行为,构成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在《“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的医疗广告中宣传为第一牙齿美白品牌的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在《“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的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罗某作为代言人为其诊疗服务进行宣传的行为,构成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当事人在视频《颜值情报局——光子嫩肤》中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未标明限时优惠活动时间的行为,,构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
当事人向患者朱某某提供“眼窝脂肪填充(主任)”、“微创内资开大(主任)”、“上睑提肌加强单侧(主任)”、“日式重睑切开修复(主任价)”以及“化验费”等项目的诊疗服务未明码标价即对朱某某施行手术的行为,构成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时尚博主探店》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广告发布前后相同时间段内,涉案商品或服务的销量无明显变化,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时尚博主探店》医疗广告中利用患者家某作为代言人为其诊疗项目进行宣传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广告发布前后相同时间段内,涉案商品或服务的销量无明显变化,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且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医疗广告中宣传为第一牙齿美白品牌的违法行为不足六个月,且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在广告发布前后相同时间段内,涉案商品或服务的销量无变化,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医疗广告中利用患者罗某作为代言人为其诊疗项目进行宣传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且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视频中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未标明限时优惠活动时间的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且无违法所得,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价格法》规定最高数额人民币5000元的40%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未对患者朱某某接受的“眼窝脂肪填充(主任)”、“微创内资开大(主任)”、“上睑提肌加强单侧(主任)”、“日式重睑切开修复(主任价)”以及“化验费”等项目的诊疗服务明码标价即对朱某某施行手术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没有违法所得,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款。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改正,并合并处罚如下:
一、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时尚博主探店》、《“焕白新生齿间光芒”牙齿美白体验馆招募》等违法广告;
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罚款人民币144,000元。
本文版权由智法联律师团队享有,转载请标注出处,侵权必究!
以上就是关于广告代言者是什么意思(探店被处罚,医疗广告代言人边界在哪里?|广告合规之代言人认定)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
宜X市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去交警队处理事故流程
导读 : 宜昌市处理一般交通事故的流程大致如下:一是保护现场并报警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车辆,开启危险报警灯,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离开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是填写事故记录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记录》或进行情况说明三是报警处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
2025-04-24 316 -
朝阳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
导读 : 朝阳律师的收费标准并不是统一规定,而是根据案件类型、律师的经验和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律师的收费可以分为咨询费、办案费、代理费等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律师通常会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取费用;而在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根据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佣金式收费此外,律师也可以与客户...
2025-04-24 169 -
黑龙江企业合同样本库 车库怎样办理营业执照
导读 : 在中国,企业合同的制定和使用通常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黑龙江作为一个省份,其企业合同样本库可能包括各种类型的合同模板,如购销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等这些合同样本通常由律师或专业机构起草,并经过实际使用检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使用合同样本时,...
2025-04-24 583 -
酒泉地区超车导致车祸的认定问题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哪个承担责任
导读 : 在酒泉地区超车导致车祸的认定问题中,首先需要明确超车行为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和第四十八条,驾驶员在超车时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则,如不得在禁止超车的标志或者标线处超车,不得在隧道、桥梁、弯道、雨天、雪天以及能见度低的地方超车等如果驾驶员违反了这些规定...
2025-04-24 609 -
个人司法鉴定流程概述 亲子鉴定的流程
导读 : 个人司法鉴定流程概述如下:当事人在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中,为了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需要鉴定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其次,法院会审查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则会作出鉴定的裁定...
2025-04-24 454 -
诉讼撤诉后是否退还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撤诉怎么撤
导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撤诉时,已经支付的诉讼费用是否能够退还需要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诉讼费用的归属问题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当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支付了相应的诉讼费用后,如果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撤诉,法院通常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谁应当承担...
2025-04-24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