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什么意思(【石检普法小课堂】八个问题弄懂什么是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要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向...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要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经人民法院指定而获得法律援助。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案件中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可以从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获得司法救助,即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二、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三、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而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请求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下列人员应当被认定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1、农村“五保”对象;
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3、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五、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六、法律援助的救济途径及期限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申请人如果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提出。申请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书面审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司法行政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七、受援人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1、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
4、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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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什么意思拓展阅读
【石检普法小课堂】八个问题弄懂什么是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
一
什么是检察机关
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发放救助金、多元化的救助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实际问题,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二
国家司法救助
遵循的原则
1.应救助尽救助。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公平、合理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的救助金额,做到公平、合理。
3.属地救助。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由办理案件地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
4.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救助一次,其他办案机关已经予以司法救助的,人民检察院不再救助。对于通过诉讼能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
哪些人可以获得
国家司法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
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2.举报人、证人、鉴定人
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3.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四
什么样的情况不予
国家司法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3.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五
国家司法救助
主要有哪些方式
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社会救助相衔接。
六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七
确定救助金数额的
考虑因素是什么
1.救助人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2.救助申请人本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3.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4.救助申请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须的最低支出;
5.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
6.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八
能获得多少
国家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以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额。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总额不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供稿:李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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