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有哪些方式)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共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调解,二是医疗鉴定,三是诉讼。如果您还有关于医疗纠纷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蓝箭律师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拓展阅读
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有哪些方式
1.自行协商。医生和患者可以独立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在胁迫下签署的或存在重大误解,都是合法有效的。这种治疗无疑是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的最佳选择,不仅能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对医院的声誉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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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种方式是司法裁判。但是,法律对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的适用与非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不同,前者由医疗事故条例裁定,而后者应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裁决。
二、医疗纠纷有哪些新特点
(1)数量逐年增加:医疗投诉较多,医疗技术鉴定请求较多,残疾鉴定请求较多,新闻媒体参与较多;
(2)医院损失增加: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采用的“责任证据倒置”增加了医院无法提供证据的案件数量;
(3)赔偿量增加: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请求,只要医院有不利情况,特别是当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会发出很大的噪音,要求赔偿越多越好;
(4)处理难度加大:大多数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特殊保护,因此处理难度很大;
(5)社会影响加大:特别是一些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赔偿无法满足,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和相关媒体投诉,加上一些媒体医学知识匮乏、缺乏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很大损害。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人在诊断和治疗中具有主观过失;根据对患者身体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个层次: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在日常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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