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能主张要分手费吗(分手后,该要“分手费”吗?)
男女谈恋爱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在分手之后会向另一方要求分手费,如果不分手费就去单位大闹或是一直纠缠彼此。对于对方要求给分手费的行为很多人不太确定它是否...
男女谈恋爱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在分手之后会向另一方要求分手费,如果不分手费就去单位大闹或是一直纠缠彼此。对于对方要求给分手费的行为很多人不太确定它是否合理,那么,分手之后能主张要分手费吗?蓝箭律师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分手之后能不能主张要分手费
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做支撑,所以分手之后,是否可以主张索要分手费也就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而新的司法解释,只是对分手费有了新的解释: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既不受法律保护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2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即不能主张索要分手费,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分手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1)欠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欠条而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2)借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借到对方金钱或财物的方式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3)抵押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并将自己的财物抵押给对方作为给付分手费的担保。
3、协议约定。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4、权利转让。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随着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成熟,权利转让方式越来越受人们青睐。
分手之后能不能主张要分手费?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谈恋爱分手是不能够要求给分手费,遇到对方恐吓要求给分手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分手之后对方主张要分手费自己不知道怎么办,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蓝箭律师网找律师咨询。
分手之后能主张要分手费吗拓展阅读
分手后,该要“分手费”吗?
我之前有个女同事(化名),相处时间长了渐渐的发现她虚荣、拜金、自私。她各方面条件都很一般,但却对男人很有一手,套路男人为她花钱,给她发红包,自己是铁公鸡,不管对方送什么东西给她,都没有回过礼,还专挑贵的。
小丽还经常“蹭饭”,不论是同事还是个人朋友聚餐,小丽都会主动来“蹭”,目的不是吃,是寻找下一个“猎物”,想吃什么想要什么了,就会找对她有想法的“猎物”约会。
其实她是有男朋友的,我一直以为她没男朋友,这是小丽闺蜜跟我说的,还是她主动追的,小丽的事情她闺蜜全都知道,也劝过这样不好,但小丽一直嫉妒她闺蜜人长的好看,家庭条件好,男朋友各方面都比她的男朋友好,不服气。
她男朋友我见过一次,高高瘦瘦的,不说多帅但人群中还是惹眼的,学历低,公司小职员工资不高。小丽也经常跟他男朋友闹分手,嫌他收入低,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唯一让她入眼的就是帅,带出去有面子。当然,这也是她闺蜜跟我说的。
某一天,小丽照常找男人“蹭饭”约会,故意选了一个离他男朋友公司和住的很远的公园,在那个公园跟男人接吻,被她男友撞见了…丢下两位男士在风中凌乱,自己打车回家了
回家后,小丽想了下企图微信解释拯救一下“就是大家一起吃了个饭,只是普通朋友,是那个男的楷我油”,不管怎么解释,男友还是坚持分手,把她微信拉黑,电话拒接。
小丽就去他住的地方堵,纠缠想要其原谅她,“我不就是跟那个男亲了一下,又没有做其他过分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原谅了,你不是说爱我会包容我的一切吗?”,男的气笑了,态度也很强硬“你的事情昨天你闺蜜全都跟我说了,你确定从来没有做更过分的事情?我求你放过我吧”表示不可能原谅复合,叫她别再纠缠他。
然后找到她闺蜜,见面就是一巴掌“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呀,喜欢他就说啊,我把他让给你,干嘛背后捅刀子?”因为这事,本来就摇摇欲坠的闺蜜关系就正式破裂了。
再之后小丽依然去他前男友住处和工作地方纠缠,目的不是复合,是讨要1万分手费,美名其曰“青春损失费…”。逼的她前男友实在烦不胜烦,最后辞职顿回了乡下老家。你以为躲着,就这样就结束了?NO
小丽想方设法问到了她前男友的乡下住址,去到他家里闹。当着他父母骂“你儿子是个感情骗子,p腿,约炮…” 说的很难听,男方家爱面子怕人说闲话,实在没办法就讨价还价给了6000分手费。
这不是她第一次要分手费,而是每次恋爱分手后,都要过,并且都成功了。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
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以金钱的交付为准。给不给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情形。
看到这,是不是在想 “我是不是可以找前前前…男友(女友)要一比分手费,从此可以走上发家致富之路…”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火遍网络的 “谈恋爱吗?分手坐牢的那种。”
吴秀波陈昱霖、霍尊陈露事件:
2018年,吴秀波甩了陪伴他7年的地下情人陈昱霖。女方张口要4000万分手费,吴秀波设套亲手将这个女人送进监狱。
2021年,陈露向霍尊索要2000万分手费,后谈判降至900万,最终反被设局
小丽这种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于当事人索要分手费,如果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则属于敲诈勒索。)为什么还屡次得手呢?
因为要的金额不大,对于不想走繁杂的法律途径,又不想影响正常生活的,很多人都会选择花钱消灾。只能说小丽幸运,没碰上厉害的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她幸运。
对于真的被伤害,被欺骗,被出轨的一方来说,我付出了全部的真心、时间、金钱,我不该要分手费吗?
我个人觉得该要,分手费宜酌情介于责任方,只要金额合理,不要触碰法律。我在你这里付出了真心、时间、金钱,最后被小三、被出轨…一句分手就完事了,对于被分手的人伤害有多大?!责任方应该主动给予分手费,不然渣男(渣女)的恋爱成本也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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