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保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一、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

一、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二、上海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本市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果企业按比例雇佣残疾人就业,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6504元计算,百人以上企业可以节省至少10万元吧。
三、那么一般残保金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残疾证、身份证(残疾人)、用工合同、医保、社保、工资表、单位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拉手续的复印件。这些资料一式三份,残联就业中心、税务部门、单位各一份。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综上所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本市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蓝箭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蓝箭律师网专业律师。
上海残保金如何计算拓展阅读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上区别很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根据法定情形实行十二年封顶,施行后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实行经济补偿金年限和基数双封顶制度。然而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却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9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计发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1、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 根据基数实行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1、 年限: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上海地方规定,不满6个月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2、 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 按法定情形实行年限封顶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下(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在劳动部基础上又增加了两种实行“经济补偿金十二年封顶”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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