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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结婚2年拒绝同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男女结为夫妻后的确有进行性生活的权利,不会因为在自己家以外的场所发生性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以卖淫嫖娼处罚。但是,双方自愿是夫妻进行性生活的前提条件,丈夫没有权利任意...

男女结为夫妻后的确有进行性生活的权利,不会因为在自己家以外的场所发生性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以卖淫嫖娼处罚。但是,双方自愿是夫...更多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结婚2年拒绝同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男女结为夫妻后的确有进行性生活的权利,不会因为在自己家以外的场所发生性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以卖淫嫖娼处罚。但是,双方自愿是夫妻进行性生活的前提条件,丈夫没有权利任意支配、蔑视妻子的人格和意志,这也是已婚妇女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的最起码要求。

男女之间缔结婚姻关系,只是表明他们相互承诺负有配偶在法律上的义务,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情感和性关系上承担任何义务。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夫妻同居和发生性行为的义务。婚姻并不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

传统观念认为,婚姻是公开地对男女两性关系的约束,使当事人之间的两性关系合法化。男女结婚以后,双方之间即产生包括“性权利”在内的特定的权利。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自登记开始,就意味着双方相互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所以,不应把婚内性行为考虑在强奸范围之内。而以现代法学的角度来看,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西方法学更认为是一种契约,它只表明婚姻当事人之间相互承诺负有配偶在法律上的义务,而这种义务人法律上讲并不应包含“性义务”。男女结为夫妻后,丈夫有要求与妻子进行性生活的权利,但这种权利能否实现,取决于妻子是否同意。妻子并不是没有意志的物品,她在婚后也完全具有独立的人格,丈夫是没有权利强迫她的。

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刑法上并没有强奸只能针对婚外女性的限制性规定。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对于家庭暴力,刑法和婚姻法都没有规定专门的罪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来处罚。”那么,实施性暴力,构成婚内强奸的,当然也可以依照刑法中的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理论和务实界对此有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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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被告人孙建军(化名)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金某某(化名)相识,2008年9月,因女方父亲为获得拆迁利益,被害人在其父亲的逼迫之下与被告人孙建军结婚,在领取结婚证书的当晚,被告人孙建军提出要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金某某的拒绝。之后,双方从未共同生活,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

2010年3月被害人金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5月18日,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驳回金某某要求与被告人孙建军离婚之诉,双方均未上诉(被害人原拟过6个月再起诉离婚)。

2010年6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孙建军至被害人金某某工作单位门口,强行将金某某拉上出租车,带至孙建军的暂住处,趁着酒劲,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

两口子的事

警察凭什么抓我?

2010年6月15日凌晨,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害人金某某解救,同时将被告人孙建军抓获。

民警在抓获被告人的时候,孙建军的表情十分惊讶,他问民警:是不是抓错人了?他根本没有做啥!当他听说是妻子报的案时,他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事,两口子的事,警察管得着吗?

2010年6月21日,被害人金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人孙建军离婚。同年7月28日,法院作出准予金某某与被告孙建军离婚的判决。

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在婚姻存续期间

丈夫强迫妻子“尽义务”

到底是不是强奸?

理论上,任何男子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当然法律对婚内强奸的认定很谨慎:要综合婚前基础、婚后状况、具体行为等证据分析。如果报道属实,本案中的丈夫符合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构成强奸罪。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怎么可能!

法院:婚内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

也是强奸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建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孙建军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判决被告人孙建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结婚2年拒绝同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法官说法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因为婚内强奸情况复杂,定罪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丈夫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

1.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2.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夫妻一方拒绝性生活,这本身违背了夫妻的互相忠实义务。互相忠实既包括不能出轨,也包括尽合理的性生活义务。所以对方如果一直拒绝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

丈夫对妻子实施婚内强奸

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法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

强奸罪的主体之外

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

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

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自然权利!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结婚2年拒绝同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综合来源:广州普法、法律小常识 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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