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取保候审(重磅!关于取保候审,四部门发布新规)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简单理解就是案件进行审理,但犯罪嫌疑人是不用被羁押在看守所,可以回家有一定限制的人身自由,所谓限制就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经过办案单位的同意,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可以适用的对象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五)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
上诉六种情况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做的归纳,如果遇到上述六种情况,当事人均可以委托律师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那么,如果申请取保候审呢?
当事人委托律师后,经过律师的申请,办案单位同意后,一般办案单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一般是指: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关于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由办案单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情况确定的,一般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2万元至5万元不等。
其次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12个月,因为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案件是要继续办理,只不过当事人可以回家自由生活,不需要在看守所羁押了,所以取保候审是有期限限制的。很多当事人在办理完取保候审认为没有事情了,就对案件不重视,结果往往因为不重视对办案单位的传唤置之不理,结果被取消取保候审又被羁押回看守所。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案件结束,案件要继续审理的。
什么是取保候审拓展阅读
重磅!关于取保候审,四部门发布新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21日电 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最新修订版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等。
哪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最高法研究室、最高检政策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国安部法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就上述《规定》的答问中介绍,《规定》进一步明确应当取保候审的对象,《规定》强调,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增多,外来人口犯罪现象,《规定》明确,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针对实践中不规范适用、不敢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问题,《规定》明确分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标准》执行,便于实践掌握。
取保候审人员不得去这些地方,见这些人!
为进一步明确被取保人的活动范围,《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中“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活动”的范围进行了细化,以便于实际操作。《规定》明确: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
(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
(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
(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下列“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二)同案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三)可能遭受被取保候审人侵害、滋扰的人员;
(四)可能实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影响诉讼活动的人员。
“通信”包括以信件、短信、电子邮件、通话,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网络应用服务交流信息等各种方式直接或者间接通信。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从事下列“特定的活动”: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活动;
(二)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三)与所涉嫌犯罪相关联的活动;
(四)可能妨害诉讼的活动;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活动。
关于保证金有何要求?
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规定》还明确,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规定》称,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没收、退还保证金以及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取保候审(重磅!关于取保候审,四部门发布新规)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