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怎样筹划(合理进行纳税筹划通常用的技术方法(一))
刘老板经营着一家电力机柜和电缆金属桥架的加工生产小型企业。他这两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的公司增值税的征收率将由工业企业的6%降为3%.以今年公司的销售额近100万元...
刘老板经营着一家电力机柜和电缆金属桥架的加工生产小型企业。他这两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的公司增值税的征收率将由工业企业的6%降为3%.以今年公司的销售额近100万元计算,一下子可少缴税3万多元,等于一年多赚了3万多元,这种美事实在是难得。
他感叹,小规模纳税人做的都是小本生意,以前每笔生意不管有没有赚钱,只要一开发票,就要按发票票面金额的6%交增值税,而且还要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一些自己也搞不清楚的什么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
一年里辛辛苦苦的,到头来也就只能挣个十来万元。如果碰到这两年钢材价格大涨大跌,那就要赔死了。现在又面临全球经济衰退,生意都撑不下去了。这次国家下大力气扶持中小型工业企业,企业负担将大大减轻了,从而可腾出更多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像刘老板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的受益人。
设备直接抵扣更受益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
如何抵扣,抵扣多少,是企业获益的关键。因此,在增值税转型消息刚发布时,纳税人最关注的问题是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哪些?是采取“增量抵扣”的办法还是采取直接抵扣的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与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6省26城市和内蒙古5市盟所实施的改革试点办法相比,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明确,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据了解,此前在中部六省试点增值税转型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的抵扣采取了先征后退、增量抵扣的办法。增量抵扣是指纳税人当年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只能在纳税人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增值税税额中抵扣,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的,不允许抵扣。而直接抵扣办法与此不同,纳税人当年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抵扣不完的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比如,假定某企业的纳税人2009年购进机器设备,取得进项税金1000万元,其当年在未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金的前提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万元,2008年其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500万元。如果采取增量抵扣的方式,该企业2009年新增的增值税税额为500万元,企业1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只能抵扣500万元,企业应缴纳1500万元的增值税。如果采取直接抵扣的办法,1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部可以抵扣,企业只需缴纳1000万元的增值税。
取消增量抵扣,采取规范的直接抵扣的办法,使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的抵扣办法与购进原材料的抵扣办法相同,方便了征纳双方的操作。因为不管是先征后退,还是增量抵扣,都要占用企业资金。同时,企业还要为了通过相关审批而耗用不少人力。现在实行购进设备直接抵扣的办法,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时间,减少了涉税程序,企业受益会更加明显。
企业可以受益多少
那么,在实行新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之后,企业的税负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
上海某精密电子厂算了这样一笔账,其为扩大生产规模拟购入德国产注塑机15台,机器价值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假设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十年,十年后残值为0,所得税税率为25%(暂不计每年变动)。
在原来的增值税模式下,由于购入设备时不允许抵扣增值税,会计处理是增加固定资产468万元。在该设备的十年寿命里,每年计提的折旧为46.8万元。该折旧冲减利润,每年可以少缴所得税46.8×25%=11.7万元,折算成年金现值为11.7×6.144(年金现值系数)=71.88万元。
总的看来,这家精密电子厂购买机器设备实际重复上缴的税款为增值税68万元,折旧抵减收入共少缴所得税71.88万元。
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因购入设备时的增值税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会计处理是增加固资400万元。在该设备的十年寿命里,每年计提的折旧40万元。该折旧额每年可少缴所得税40×25%=10万元,折算成年金现值为10×6.144(年金现值系数)=61.44万元。对于企业来讲,折旧额抵减收入共少缴所得税61.44万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不仅涉及到增值税,还涉及到所得税。这种转变可以使企业增值税少缴68万元,但折旧抵减收入得到少缴所得税的好处却减少了7.52万元(71.88-61.44)。因此,该精密电子厂获得税收上的好处是57.56万元(68-10.44),而不是68万元。
合理选择采购时机
从上面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实施增值税转型,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也会产生影响。增值税税负降低了,理论上企业的税前利润会增加。但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抵扣后,不再进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减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
同时,一些企业还可能享受其他的一些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需要统筹考虑各项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税负影响,把税收安排与财务管理两者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并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需要,在税收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专家提醒,在2009年1月1日后购入设备,也需要统筹考虑购进设备的时机。企业购入设备的进项税金也只有在其小于当期销项税金的前提下才能全部得到抵扣,否则只能结转以后月份抵扣。
按一家企业的财务经理的经验,通过合理安排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以及控制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时间,企业在增值税税额较多的月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减少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减轻企业税负。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怎样筹划拓展阅读
合理进行纳税筹划通常用的技术方法(一)
最近几年,我国的税务监管,从早期“税负率”监控,进一步覆盖到银行、海关、企业上下游票据链等多平台、多维度数据。从对“重点税源”企业主体监管,逐步向“异常行为”大数据监控预警转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实质性的被纳入监管范围,税务风险越来越大。
从监管角度来说,监管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企业的财税合规,守法经营,帮助真正有竞争力、有科技含量的企业脱颖而出。因此,在从严查税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在持续不断推出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总体上来看,“从严监管”、“税收优惠”两个宏观政策叠加后,企业纳负并不必然增加,税务风险反而是降低的。
从企业角度来说,许多公司已经认识到财税合规的必要性,也有计划推动财税合规。但是很多老板和公司的财务人员并不知道怎么利用税务政策合规合理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在此,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做来说明合理合规的税务筹划的方法技巧。
合理进行纳税筹划通常用的14种技术方法
01:税收优惠筹划法 08:会计处理筹划法
02:纳税人身份筹划法 09:业务流程设计法
03:业务拆分筹划法 10:股权设计筹划法
04:递延纳税筹划法 11:巧签合同筹划法
05:以小博大筹划法 12:商业模式筹划法
06:搭桥嫁接筹划法 13:资产重组筹划法
07:转移定价筹划法 14:增加成本筹划法
我们从中例举几个案例来说明:
1、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案例分享-税收优惠法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是最安全最没有风险的方法,因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就相当于国家税务局留了空子让你钻,合法合规的钻空子来降低企业成本。
案例:某公司承建一公路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甲方(业主)提供混凝土砌体材料用于本工程,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请问我公司是否能采用简易办法计税?
分析:建筑公路工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来计算,而售卖的产品是混凝土砌体材料,因为这个产品改变了建筑公路工程的计税方法,由一般计税9%变成了简易计税3%,省了6个点的增值税,按照2000万元的造价,就减少了107万的增值税,为什么可以这样来计算,因为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中提到: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税,这个甲供就是由甲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设备、材料、动力包括我们案例中提到的单柱式交通标志牌,这个是没有比例限制的。
这就是税收优惠法。
2、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案例分享-纳税人身份筹划法
纳税人身份即是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案例:广东XXX养殖有限公司(自产自销),从事畜禽饲养,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该公司由三个股东成立,一年公司利润3000万,年底进行股东分红时分红个税高达600万元
问:有没办法能合理合法的降低股东分红个税?
我们先看看相关的政策
政策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四业”,其取得的“四业”所得,应按规定暂免征收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 〔2010]号)。
分析:从政策中我们知道,这家公司一开始注册的时候,纳税人身份就选择错误了,注册成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个税是免征不了的,自产自销的饲养业,一开始注册成合伙企业,那股东分红的个税就不需要征收。
由此可见,纳税人身份不一样,计税方法也会不一样。在准备创业筹划注册公司之前,一定要根据企业的业务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那样才能更把自身承担的税负降低,有利于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营运行。
3、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案例分享-业务拆分筹划法
业务拆分是指把企业的一项业务拆分成两项业务,通过业务拆分把企业的税负降低。业务拆分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纳税筹划方法。
案例:2019年度某塑料制品公司销售额5000万,其中销售扣板是4000万,安装扣板服务是1000万,该公司怎么计算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按照政策规定,混合销售需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4000*13%+1000*6%=650万
若是我们单独成立一家公司来承担安装服务费用,合同分为2个来签订,扣板销售合同4000万元,安装服务合同1000万元。
增值税=4000万元*13%+1000万元*6%=580万元
节税:70万元
仅多成立一个公司就能合法合规的节省70万元的增值税,非常值得。
我们要充分利用小规模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进行业务拆分,降低经营成本。
4、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案例分享-递延纳税筹划法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通过一系列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本来是现在就需要缴纳这个税的,但是可以申请延迟几年之后再交。
案例:王工将自己名下的商业房投资入股到甲公司,该房产原值200万元,现评估价1000万元。王总在不动产转让、取的甲公司股权是计算的个人所得税=(1000-200)*20%=160万元,如何合理合法的进行筹划?
分析:王总投资自己的房产属于非货币性投资,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税,个税=(1000-200万)*20%=160万元
160万不是个小数额,该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税是省不掉的,但是可以延迟至5年后再缴纳。可以这样子操作,前面4年,每年1万元,最后一年是156万元,充分利用了资金时间成本。
政策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筹划肯定是合法的、正规的,而且是政府所扶持的,政策所导向的。税务筹划是正确的行使了税法法律所赋予给企业的权益,合理的利用了国家及各地域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目的,争取税后利益最大化。
下篇文章我们会接着分享其他的税筹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