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流程(超级详细,建议收藏))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更多离婚怎么办理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流程(超级详细,建议收藏))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证明,然后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怎么办理拓展阅读

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流程(超级详细,建议收藏))

协议离婚流程(超级详细,建议收藏)

目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申请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此时,离婚失败。

30日领证期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

注意是共同,就是要两个人一起去,如果其中一方在30天领证期内没有去,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时,离婚失败。

而且如果想再次协议离婚,又要重新从第一步申请开始再来一遍。

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也没有忘记领证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审查

审查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审查后,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恭喜你,离婚成功。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九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第六十条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离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比如非自愿离婚或者离婚协议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不好意思,离婚失败。

奉劝大家一定要重视离婚协议,如果因为协商不一致,导致本次离婚终止。那么下次再次离婚,则又需再一次经过离婚冷静期。

需要咨询离婚法律问题

↓戳下方小程序,马上免费咨询↓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流程(超级详细,建议收藏))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