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征收环境税的步骤是怎样的(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我国征收环*税的步骤是怎样的1、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
一、我国征收环*税的步骤是怎样的
1、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2、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3、第三阶段,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税的征收范围。结合环*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税制。
二、环*税
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2011年12月,财政部同意适时开征环*税。
环*税的征税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污染对环境的破坏,这必然会影响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变其成本收益比,迫使其重新评估本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环*税也对其他企业的经济决策和行为选择产生了影响。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其中,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将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这也就是说,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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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收环境税的步骤是怎样的拓展阅读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刘欢、史卓然
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要目的是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引导,强化税收调控作用,促使企业充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排放物,构建一个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笔者在审计中发现,环境保护税在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加以规范。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保护部门与税务部门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审计发现,环境保护税由纳税人自主申报,受上级政策不到位影响,相关部门无信息共享机制,未进行联动协调配合工作,因此税源管理存在监督空白。二是环境保护税污染当量核算存在困难。审计发现,第三方监测的排污企业由第三方机构定期监测污染物数据,仅能判定抽查当日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而无法确定污染当量。三是部分税目未征收。审计发现,部分县市尚未征收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定期通报各自领域掌握的信息。梳理应纳税企业名单,认真核对排污当量,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应缴尽缴,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明确污染测算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如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以由环保部门按照上级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或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相关部门应明确该类情况污染物测算方法,并加强日常抽样管理工作。三是确保征收范围全面覆盖。做好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服务和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在建项目协作共治机制,强化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宣传力度,对扬尘环保税纳税人进行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纳税辅导,确保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全覆盖,及时补缴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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