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擅自离职是不是合法的以及应该如何处理(员工擅自离职,工资发不发?)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不是合法的以及应该如何处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按第37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不是合法的以及应该如何处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按第37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者擅自离职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
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者擅自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是不合法的,而且对于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劳动者还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这对于劳动者自身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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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职,工资发不发?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四川工人日报消息,近日,成都一企业人事部经理李先生来电咨询称,他所在公司的一名员工去年与公司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近日该员工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突然从公司离职。李先生问,员工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尚未发放给该员工的工资,公司是否可以不发?
针对李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律师指出: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以出卖劳动力而获得的最基本生活资料,是维持生计之必须,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权,为维护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
但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并非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规定,在于便于用人单位招用新人和调整岗位,避免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员工如果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并办理离职手续,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单位对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擅自离职的,单位不能扣发尚未发放的工资,但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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