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死亡了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害根据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害根据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
没有进行试点的地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对死亡赔偿金的介绍,如果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清楚,或者不知该如何解决,建议先咨询一下蓝箭律师网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决。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拓展阅读
交通事故死亡了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最近咨询交通事故的比较多,其中就不乏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的,那小编就给大家来科普一下交通事故中死亡能得到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一般都是包括以下的几种: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1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小编要告诉大家,如果出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报警,同时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这个时候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可以先拍照。然后确认损失,一方面向保险公司学习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之后就可以申请索赔了,申请索赔的时候单证务必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还有就是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如果这个时候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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