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杀人有罪吗(报警扬言杀人?拘你没商量!)
暗示杀人有罪吗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
暗示杀人有罪吗
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暗示杀人一般来说都是从他人的精神方面进行攻击,这种情况自己是不会露面,而且也不会参与的,只要自己满足上面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话,就会犯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暗示杀人有罪吗拓展阅读
报警扬言杀人?拘你没商量!
因见不到“女友”,便拨打110报警电话并扬言见不到她就要杀人,3月4日,嚣张的郭某(男,32岁,茶恩寺镇人)被拘留。
有吸毒史和故意伤害前科的郭某与H某(女)系朋友关系,最近,郭某多次约H某,H某未赴约。2022年3月3日下午,郭某再次约H某出来,H某亦未赴约。于是,郭某先后在3月3日18时48分、18时56分、19时10分拨打110报警电话,在电话中郭某要求公安机关为其找到“女友”H某,并多次扬言如见不到就要杀人。
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细则》之规定,郭某要求公安机关找女友不属于公安机关紧急求助的范围,同时其以扬言杀人相要挟,浪费警力资源,扰乱了公安机关单位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湘潭县公安局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110报警受理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任性拨打110的处罚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 湘潭县公安
以上就是关于暗示杀人有罪吗(报警扬言杀人?拘你没商量!)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