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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儿童认亲,拐卖如何惩罚(梅姨案被拐儿童认亲,律师:父母可用法律途径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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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儿童认亲,拐卖如何惩罚(梅姨案被拐儿童认亲,律师:父母可用法律途径要回孩子)

梅-姨案儿童认亲,拐卖如何惩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拐卖儿童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犯罪分子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怎样处罚要依据拐卖的情节而定,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的区别

所谓拐骗是指采用威胁,欺骗或利诱等不法手段弄走儿童,使之脱离家庭或监护人。该罪的行为动机一般是为自己或他人收养或役使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应该由以下区别:

(一)客体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买卖的权利,而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

(二)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要求只有以出卖为目的而实施以上行为之一的才能构成此罪,而后者却要求比较狭隘,只有行为人用威胁,欺骗或利诱等不法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其监护人材成立该罪。

(三)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为了在贩卖,拐骗,收买,绑架,接受,中转等行为中获利的目的(即使不得利,只要为出卖目的即可),而后者则重根本上排除了出卖这种行为动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拐卖儿童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犯罪分子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怎样处罚要依据拐卖的情节而定,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梅姨案儿童认亲,拐卖如何惩罚拓展阅读

梅姨案儿童认亲,拐卖如何惩罚(梅姨案被拐儿童认亲,律师:父母可用法律途径要回孩子)

梅姨案被拐儿童认亲,律师:父母可用法律途径要回孩子

近日,“梅姨案2名被拐儿童已认亲”的消息引发不少关注。据广州增城公安此前消息,2005年事主于某报案孩子被抢走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并在2016年抓获5名拐卖儿童案嫌疑人。专案组于近期找回2名被拐儿童,并组织家属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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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梅姨最新模拟画像

据媒体报道,找回的2名被拐儿童在和生母见面后,仍选择回到养家,消息也引发不少人讨论。11月17日,有律师对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养父母在明知收养儿童是被拐卖的情况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收养子女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未依法在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生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亲生孩子。

梅姨案两名被拐儿童认亲

11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曾发布消息称,2005年1月4日,事主于某1岁儿子申某在增城沙庄街某出租屋内被两名男子抢走。案发后,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十多年来,专案组辗转广东、贵州、四川等多个省深入开展侦查工作,并于2016年3月抓获张某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案。经审查,2003年至2005年期间,张某平等人在广州、惠州等地先后实施数宗拐卖儿童积案。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平、周某平2人死刑,杨某平和刘某洪2人无期徒刑,陈某碧有期徒刑10年。

据广州当地媒体此前报道,张某平此前曾交代,多起拐卖儿童案中,均通过一名称为“梅姨”的中间人完成交易。2017年,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曾公开“梅姨”的模拟画像,而在今年,模拟画像专家曾协助警方画出最新的“梅姨”画像,以帮助被拐儿童家人找到孩子。在最新画像公布后,“梅姨”的下落也引起了不少人关注。

据增城警方消息,多年来,专案组从未间断被拐儿童的查找解救工作,但受案件线索和技术条件限制,被拐儿童一直未能找回。今年以来,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部门组织广州、增城两级公安机关应用智慧新警务技术,不断缩小被拐儿童的查找范围。专案组先后奔赴全省各地对疑似对象逐一筛选摸排、调查走访,于近期找回其中2名被拐儿童,并组织家属认亲。公安局将继续查找其余被拐儿童,并及时公布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在组织2名被拐儿童认亲后,有媒体报道称,其中一人的生父已经自杀,生母已经改嫁。而在认亲后,两名被拐儿童目前都还选择留在养家。

即使被拐未成年想要留在养家,亲生父母也可依法强制要回

在2名被拐儿童认亲后,被拐者将何去何从,以及背后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不少关注。11月17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辩律师赵良善说,如果明知儿童是被拐卖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有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将被追究刑责,故如果养父母知情,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赵良善说,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如收养子女,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如民间收养,或者向福利机构收养子女,收养的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未依法在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就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被拐的未成年孩子目前想要留在养家的情况,赵良善律师补充说,从法理上看,在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亲生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孩子。

被收养孩子是否也要赡养亲生父母?

在2名被拐儿童找回亲生父母后,亲生父母是否应给予养父母一定抚养费,以及被收养者是否也应该赡养父母?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说,亲生父母没有给付养父母家抚养费的义务,法律并无此类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另外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事人被收养办理了收养手续,那一刻起,当事人和亲生父母没有了法定权利义务,当事人以后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需要赡养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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