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定?含最新《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
一、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孩子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并无直接关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一、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孩子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并无直接关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3、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二、女方提出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实,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并不代表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抚养义务,抚养权最终判给男方的,正常情况下女方也应该支付部分或是全部抚养费,而且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有权利看望孩子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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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定?含最新《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
离婚案件中,我代理众多案件后,发现实践中大多数双方都十分在意孩子的抚养权。这一块也是很难谈妥和让步之处,双方往往僵持或者纠缠,反而可能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尤其是女方,相对来说更在乎抚养权,有些在心里的权重比财产分割更重。本文对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抚养费如何规定,两大板块,结合最新《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说明,供有需要的朋友了解。(PS:文末附举证建议)
抚养权相关
一、 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特殊情形可随父生活。
法律依据:《民法典》1084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
二、 离婚时子女满两周岁,抚养权协商为主,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丧失生育、子女随其长时间生活环境固定、另一方有子女、另一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1084条第三款“……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6条
三、 婚时子女满八周岁,在前述有利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1084条第三款“……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 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可以作为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7条
五、 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8条
六、 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的,法院可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0条
七、 一方有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的,法院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虽没有法律直接明文规定暴力、酗酒,但结合“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兜底规定,法院实际裁判中会充分考虑不良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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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相关
八、 子女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实践中一般是按月居多),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0条
九、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是离婚日至子女成年(18周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3条
十、 抚养费的数额,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会结合实际需要、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
十一、 抚养费增加的情形,包括“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
暂时就说这么多,实践中司法解释的规定往往更为细致,是法官裁判援引的重要依据,有需要的可以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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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建议
充分准备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证据。例如工作情况、收入情况、教育情况、重视孩子成长教育的情况(医疗、教育、生活)等。简单来说,要证明自己带孩子比对方带要好。稳定的工作、优质的经济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而高学历更有利于帮助、引导孩子学习成长。也可以准备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暴力、酗酒等。
另外孩子跟随自己长期稳定生活的证据也很重要,例如入学证明等。连续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是更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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